守護大美!我國首次從國家層面為國家公園專門立法。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9月12日表決通過國家公園法,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這將為國家公園保護提供剛性約束,為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國家公園守護着我國自然生態系統中最重要、自然景觀最獨特、自然遺產最精華、生物多樣性最富集的部分。

當前,我國正在建設全世界最大的國家公園體系,首批設立的三江源、大熊貓、東北虎豹、海南熱帶雨林、武夷山等國家公園涵蓋了近30%的陸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類。
這部國家公園法有哪些亮點?

——將“建設生態文明”列入立法目的,明確堅持生態保護第一、統籌保護和發展。
“‘生態保護第一’是國家公園理念之一。”清華大學教授楊銳說,如果將國家公園建設設置為100分,那麼生態保護就是前面的那個“1”。一切工作的前提都是要保護自然生態系統的原真性、完整性。
與此同時,國家公園不是單一生態系統或資源要素的簡單疊加,而是涵蓋多種自然要素和生態過程的綜合性生命共同體。
契合國家公園這一特性,法律明確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按照自然生態系統特性和內在規律,對國家公園實行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
“加強國家公園監測網絡體系建設”“全面掌握自然生態系統構成、分佈、動態變化和生物多樣性狀況”“受損自然生態系統修復、生態廊道連通、重要棲息地恢復等應當堅持自然恢復爲主”……法律的一系列安排,努力實現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

——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
明晰責任、理順分工是實現國家公園科學有效管理的前提。如何理解法律規定的“國家建立統一規範高效的國家公園管理體制”?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認為,“統一”的核心在於實現對自然資源的集中統一管理,建立由國家主導、縱向貫通的管理體制,從根本上解決多頭管理、權責交叉問題。
“規範”的重點是要求國務院國家公園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建立健全國家公園標準體系,依法組織制定並適時修訂國家公園相關標準,確保管理行為有法可依、有標可循。
“高效”體現在建立健全相應機制,加強工作協同,實現信息共享。同時,通過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監測數據集成分析、共享和綜合利用等具體安排,全面提升管理效能和整體保護水平。

——鼓勵和支持公眾參與。
建設國家公園並不是簡單“圈起來”、建成“無人區”。我國國家公園實行分區管控,對核心保護區嚴格管理,一般控制區可進行科普宣傳、生態旅遊等公共服務活動。
近年來,首批5個國家公園近5萬人通過家門口就業,年人均獲得工資性收入1萬至2萬元;各地依託好山好水好生態,發展特色產業實現增收;一些國家公園的特色文旅產業蓬勃發展,成為公眾接受自然教育的生動課堂。

法律明確鼓勵和支持公眾參與國家公園保護,開展多種形式的自然和生態環境保護教育;生態管護崗位應當優先聘用當地居民;鼓勵面向公眾設立國家公園免費開放日……“法律通過可操作的具體安排,推動公眾從‘旁觀者’轉變為‘參與者’,使公眾參與的渠道制度化、常態化。”秦天寶說。
“鼓勵和支持公眾參與的目的不僅是提高公眾的保護意識,而且要讓老百姓能夠共享國家公園帶給每個人的幸福感和獲得感。”楊銳說。
立法守護,與法同行。法治護航下,大美國家公園將煥發更多生機,綻放更美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