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莊蕾 實習記者 毛羽祺)1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三級高級法官張新鋒在會上介紹,知識產權法庭紮實開展涉外知識產權審判,7年來受理當事人涉外案件2546件,約占法庭全部案件的十分之一,其中,調解和解案件不斷增多,同樣約占法庭全部調撤案件的十分之一。
在涉外糾紛中,知識產權法庭是如何引導外方當事人認同調判結合這一“東方經驗”的?
張新鋒對此表示,中外當事人能夠認同法庭調解工作,得益於知識產權法庭七年來持之以恒的努力。
一是注重平等保護,贏得當事人信任。發揮我國涉外審判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善意文明、人文關懷優勢,持續把涉外知識產權案件辦成促合作、擴開放、穩預期、增信心的導向性案例,著力打造國際知識產權糾紛解決優選地。法庭公正勤勉、“如我在訴”的工作作風也給外方當事人留下了深刻訴訟體驗,贏得了跨國創新者的信任和尊重,普遍願意認真考慮法官提出的調解和解方案。
二是注重統籌協調,引導一攬子解紛。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願的基礎上,發揮法官積極性和主導作用,引導當事人超越單一案件爭議,立足全球視野,從全面實質解紛實現合作共贏的角度看問題,謀求整體性、根本性的解決方案。
三是注重多元參與,促進高效解紛。發揮“總對總”訴調對接機制作用,加大委托調解的適用,引導當事人共同委托國際調解組織、仲裁機構等第三方調解,同時加強司法調解與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銜接聯動,努力降低糾紛解決的成本和時間。
張新鋒指出,下一步,知識產權法庭將進一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知識產權法治領域國際合作,更好推動知識產權解紛資源整合和效用發揮,多渠道傳播調判結合這一“東方經驗”,為知識產權國際糾紛解決貢獻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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