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黃錦輝
今天聽了《兩高》報告,令人振奮。“安全”與“發展”是國家與社會前行的兩大基石,兩者密不可分。安全是發展的基礎與前提,沒有穩定環境,發展難以為繼;發展則是安全的保障與動力,整體實力增強,才能更好應對風險。數字最具說服力,《報告》反映出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付出大量努力,成效一年比一年顯著,切實維護了國家整體安全。
一如既往,與會人士不泛外國領事人員。我認為這安排極具關鍵意義,讓國際社會清楚看到中國是一個高度安全的國家。在當前世界政治、經濟環境動盪不安之際,釋放這種信息尤為重要。尤其今年是“十五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未來五年國家將“進一步對外開放”,因此《兩高》報告為世界各國對中國的安全與營商環境注入了強心針。
今年《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智能經濟新型態”,旨在把握人工智能發展機遇。我欣見《兩高》報告亦高度重視人工智能安全。其中包括:
1. 最高法院已善用人工智能賦能司法;同時審慎研發人工智能輔助審判系統,堅持“輔助”定位,司法責任主體只能是法官。這一點是在未來“人機協作”世界中任何組織都必須遵守的金科玉律。
2. 針對創科發展,法院展現靈活思維,提到有案例以“先允許使用、後協商費用”促成雙方和解,推動專利轉化運用。值得一提的是設於香港的“國際調解院”(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ediation, IOMed),由中國倡議並與多國共同建立,是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法律組織,致力以和平友好方式解決爭議、處理分歧。最高法院的“調解經驗”在香港可大派用場。
3. 最高檢察院指出要“深入推進數字檢察建設”,我深表支持。隨著國家“十五五”大力推動“智能經濟新型態”,數碼社會上的違法行為必然會增加,院方應該“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以Al捉Al,更廣泛利用技術。
4. 兩院非常重視人才培訓。未來人與人工智能將緊密合作,他們之間所產生的相關問題(如AI的道德、可信性、可解釋性)絕不可掉以輕心。同時,推動全民教育亦至關重要,讓社會大眾具備基本人工智能素養與安全意識,形成“AI向善”的共識。
國家在“十五五”時期提出“科技自立自強水平大幅度提升”的發展目標,而“Al向善”正是安全與發展的基礎。這一理念可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率先落實,以身作則。香港亦可從中借鑑,推動本地在人工智能應用與規範上的探索與實踐。
(作者係立法會議員、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副會長,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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