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剛剛出版的6月號《紫荊》雜誌中,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接受了本刊特約記者專訪。她透露,今年5月初,一宗涉及中國和新加坡當事人的國際海事爭議,在位於香港的國際調解院總部經調解圓滿解決。該案由國際海事律師劉瑞儀擔任調解員,最終達成書面和解協議,解決了整個租船合約鏈條上的爭議。這是國際調解院自2025年10月正式成立以來,成功調解的首宗國際海事爭議。
鄭若驊表示:“這充分體現了友好解決爭端,以及調解作為解決複雜海事爭議有效方式的價值。這不僅是國際調解院的重要里程碑,也是香港海事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突破性案例。”
她指出,訴訟和仲裁的程序都是對抗性的,強調定輸贏、分對錯,而調解沒有對抗性。“調解是‘以和為貴’找雙贏。調解的雙方無論是國與國之間,還是生意夥伴之間都是平等的,希望通過友好協商來處理爭議,這樣可以保持良好關係,也能促進和平。”
作為全球首個專門以調解方式解決國際爭端的政府間國際法律組織,國際調解院填補了現有爭端解決機制中缺乏專職調解機構的制度空白。鄭若驊說,調解這一歷史悠久的方法,正通過制度建設和“活化利用”重新發揮其當代價值,國際社會對調解這一蘊含“以和為貴”中國智慧的理念也越來越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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