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馮煒光 張舉能(左)接替馬道立出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1月11日是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履新的日子。在社會要求司法改革呼聲日趨高漲之際,大家對張官有很大期望。 筆者注意到張官對外表示「期望帶領司法機構保持專業,高效和與時並進,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秉行公義。」筆者對「高效」和「與時並進」十分感興趣,未知張官會如何踐行? 以2019年蹂躪全港的黑暴為例,在排期的案件還多着呢!相對2011年英國發生席捲全國的暴亂,據英政府報告,在英國法院的積極配合下,距暴亂爆發後一年半的2013 年時便已全部審結,而且同樣罪行相較在暴動期間觸犯和暴動之前觸犯,刑期會長 3 倍。這都是踐行普通法的香港法官們奉為圭臬的英國法官所為,為何在這方面香港法庭不能「高效」? 至於說「與時並進」, 當社會上要求奉效英美設立量刑委員會時,為何終審法院又不積極考慮呢?當法律界名宿烈顯倫注意到有個別法官「自我賦權」,把香港法庭置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之上,個別法官這種偏頗心態,又是否真的服膺「香港已回歸多年」這個新形勢,真的「與時並進」呢! 筆者亦希望張官能重新恢復在「馬道立時期」停頓了的香港法官和內地法知名學院如清華大學法學院的定期交流。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雖然是實行「兩制」,但其重要基礎是「一國」,沒有「一國」之本,何來「兩制」的行穩致遠?香港司法界必須放下驕傲心態來看內地,更必須揚棄「反共」的偏頗,虛心地看待內地,以效忠國家的精神來奉行獨立審判。 法官們每每以英美為標準,但英國的法官在審判時必定會以國家利益為依歸、不會危害英國國家安全、不會碰觸其君主立憲的根本國體;美國的大法官宣誓時必須明言「對付美國憲法的海內外敵人」,相反1月11日張官宣誓只需效忠基本法,連「效忠國家」也不用,這反映出國家對香港法官的寬容,但也會令人擔心香港法官在獨立審判時能否以國家根本利益為重。 至於某幾位法官慣性地對黑暴的保釋以至有人乘機潛逃,張官是否要引入問責機制,甚至把屢犯不改的法官調離同類案件? 由高效地審理黑暴、量刑委員會的設立、恢復和增強與內地的交流、宣誓效忠內容、法官之間風氣的改變以至對太寬鬆批出保釋的法官的問責,全都要看張官改革的決心和魄力。筆者建議張官不妨重閱去年前終審法院法官烈顯倫的文章,光是其英文標題也很具警示意義:「For Hong Kong’s sake, the judiciary must regain Beijing’s trust」張官會如何做,相信各方拭目以待。 (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作者為前新聞統籌專員、公關顧問來源: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