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第 109 章)修訂已於 2025 年 9 月 19 日生效,全港市民和入境旅客均須注意!
攜帶超額菸酒入境香港而沒有向海關申報,罰款已提高至港幣五千元,及五倍稅款!
涉及私煙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也提高至罰款港幣兩百萬及監禁七年!
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第 109 章)修訂已於 2025 年 9 月 19 日生效,全港市民和入境旅客均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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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私煙相關罪行的最高刑罰,也提高至罰款港幣兩百萬及監禁七年!
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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