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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荊專稿】香港由治及興須統籌發展與安全

日期:2026-03-02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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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王英津

統籌發展和安全是新時代“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指出:“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維護安全和推動發展都要堅定不移。”這一重要論述,對於新形勢下正確處理維護安全與推動發展的關係,準確把握二者的動態平衡,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指引和現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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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秩序發生了歷史性轉變,市民生活重回正軌,營商環境更加穩定。圖為香港銅鑼灣避風塘

總體國家安全觀適用港澳具法理依據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導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不僅適用於內地,也適用於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從法理定位看,總體國家安全觀是統領新時代國家安全工作的全局性、根本性、長遠性指導思想,是覆蓋全國疆域、貫穿國家發展全過程的重大戰略原則,而非只是適用於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的局部性政策。我國是單一制國家,中央對包括香港、澳門在內的所有地區具有全面管治權。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的地方行政單位,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其最高活動原則,在這個前提下,方可確保其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權。因此,總體國家安全觀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這是由國家的憲制秩序、單一制結構和“一國兩制”根本屬性所決定的,具有毋庸置疑的法理依據。

從理論內涵看,統籌發展與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鮮明主線。發展和安全互為條件、相互支撐——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2024年12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首次將“維護高水平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作為“兩個堅定不移”明確提出,標誌著總體國家安全觀在港澳工作中的理論升華和實踐深化。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安全與發展在“一國兩制”實踐中的極端重要性: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存在的根本前提,推動經濟發展是“一國兩制”保持活力的重要基礎,兩者有機統一,共同構成“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支柱。因此,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以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港澳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不是外部強加的要求,而是“一國兩制”理論邏輯的必然結論,是維護國家根本利益、保障港澳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香港實踐證明須堅持安全底線與發展導向

香港回歸祖國以來的發展歷程,特別是近年來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重大轉折,充分證明了安全是發展的必備前提。沒有安全,一切發展成果都可能化為烏有。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反中亂港勢力在外部勢力支持下,打著所謂“民主”“自由”旗號,大肆進行暴力破壞活動,嚴重踐踏法治和社會秩序,威脅國家安全。這一時期,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經濟遭受重創,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香港國際形象嚴重受損。數據顯示,2019年香港GDP出現負增長,失業率上升,股市波動加劇,遊客數量銳減,營商環境惡化。這一慘痛教訓表明,一旦國家安全底線失守,發展也就無從談起。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政權安全有效維護,治理效能顯著提升;法治尊嚴有力捍衛,社會秩序恢復穩定;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經濟發展蓬勃興旺;權利自由更有保障,市民福祉日益增進。尤其需要強調的是,香港經濟穩步增長,2024年經濟總量突破3萬億港元,2025年實質增長3.5%。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更加穩固,經濟自由度蟬聯全球第一,全球金融中心指數評分排名世界第三,世界競爭力排名重返全球前三,世界人才排名大幅躍升至全球第四、亞洲第一。2025年恆生指數上漲27.8%,港股IPO規模同比增長兩倍、高居全球第一。

總之,經過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共同努力,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為“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打下堅實基礎。實踐證明,守住國家安全底線,是香港走出亂局、重回正軌的關鍵。高水平安全是高質量發展的第一道門檻,也是最基礎的保障。香港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的實踐,昭示了必須堅持底線思維,守住國家安全底線,始終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放在首位;必須堅持發展導向,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在維護安全的同時,積極營造穩定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充分釋放“一國兩制”制度紅利。

新形勢下維護國安的正當必要之舉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秩序發生了歷史性轉變,市民生活重回正軌,營商環境更加穩定。然而,少數外媒卻對香港國安法的正當實施指手畫腳,將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統籌兼顧妄稱是“擴大適用”,將健全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機制污衊為“國安泛化”。此類論調罔顧事實、混淆視聽,必須予以堅決駁斥。

首先,國家安全內涵隨時代發展而不斷拓展是客觀必然,絕非“泛化”。國家安全從來不是靜態概念,而是從傳統軍事安全到經濟安全、金融安全、網絡安全、生物安全等非傳統安全領域,全球化時代各國都面臨著共同挑戰。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多變,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織,任何負責任的國家都必須構建大安全格局。香港作為高度開放的國際大都市,其金融體系的穩定、數據跨境流動的安全、關鍵基礎設施的防護,都直接關係到國家整體安全。將非傳統安全納入國安法保護範疇,不是“擴大適用”,而是與時俱進、守土盡責的必然要求。這種拓展符合國際慣例,也契合香港長遠發展的現實需要。

其次,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發展、開放的“守護神”。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不是壓制香港,而是保護香港;不是限制開放,而是保障開放。香港的獨特優勢在於高度國際化和開放性,但高度國際化和開放性必然意味著面臨更大的外部風險衝擊。從亞洲金融風暴到國際投機資本狙擊,歷史反覆昭示:沒有國家安全屏障的開放是脆弱的,沒有法治保障的發展難以持續。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發展築起法治堤壩,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這是由香港的特殊性所決定的。

再次,反制裁機制是應對外部干預的正當防衛。將健全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機制歪曲為“泛化”,更是顛倒黑白的強盜邏輯。外部勢力無端制裁香港官員、威脅取消香港特殊貿易地位、炮製涉港謊言,實施“長臂管轄”,這些做法本身就是對香港事務的粗暴干預。在此背景下,中國建立防禦機制是正當防衛之舉,完善反制工具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必要舉措。需要指出,中國捍衛國家尊嚴、保護香港同胞利益的正當之舉,與個別國家動輒以國內法為依據、對其他國家和地區實體和個人實施單邊制裁、非法管轄、強行干預的真正“長臂管轄”,在性質、目的、範圍、依據上完全不同,絕不能混為一談。

外部勢力的所謂“國安泛化”論調,本質上是“雙重標準”的體現——他們可以對香港肆意制裁,卻不許我們正當防衛;他們可以將非傳統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拓展防範範圍,卻對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行為說三道四。這是典型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任何惡意指責,都動搖不了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也阻擋不了香港由治及興的歷史潮流。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本文發布於《紫荊》雜誌2026年3月號)

來源:紫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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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雨桐 校對:郭孟琦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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