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曼琪議員今日(6月10日)發言支持“擘劃香港首份五年規劃,深化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建設”議案,提出在香港首個五年規劃中以“政、產、學、研、用”戰略框架,系統推進香港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產業化發展,從服務中心升級為香港國際法律樞紐。
陳曼琪議員集中就法律業界面臨的挑戰:業界複合型人才短缺、數智化轉型壓力大、中小律所及年青大律師缺乏科技資源;法院審案速度有待提升,具體提出十六項建議:
一、制定法律發展藍圖,規劃目標、路徑、績效指標及跨部門協調機制,實現訴訟、仲裁、調解、法律科技、人才培訓的無縫對接。
二、加快修訂《仲裁條例》,明確訴訟、仲裁、調解三者協同互補、構築完整的多元爭議解決體系。
三、利用北部都會區及河套園區優勢,聚焦創科、數字金融、生物醫藥、知識產權及低空經濟等,吸引海內外仲裁機構來港設立分支,打造仲裁產業集群。
四、推動“港資港仲裁”適用於河套深圳園區外資企業;逐步擴大“港資港法”至大灣區更多城市,並成立大灣區商事調解及仲裁平台。
五、在國際法律事務大樓及北都專業服務大樓設立“跨境線上仲裁庭審服務中心”,為海內外仲裁機構提供低成本落戶方案。
六、設立司法機構法官培訓學院,培訓本地法官,紓緩人手不足情況。
七、提高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最高申索額,由現在的七萬五千元至十萬港元,便利市民高效維權。
八、推動國際商事法庭受理芯片、生物科技、人工智能等國家戰略新興領域案件,形成可被國際引用的案例,提升香港國際聲譽。
九、建立開源法律科技生態、安全合規數據託管平台,讓全業界共享科技紅利。
十、推出“法律科技基金2.0”及“法律科技設備免稅額”,資助中小律所及年青大律師購置人工智能應用,降低轉型門檻。
十一、加快開發專屬普通法人工智能大模型,加快推動司法機構運用AI審判和案件管理系統,訂立司法及法律科技應用專業指引。
十二、以國際調解院為核心,建設香港國際商事調解產業群。
十三、增加專業進修課程免稅額,鼓勵律師修讀新型經濟科技相關課程,培育複合型法律人才。
十四、推出資助及便利對接渠道,鼓勵律所及專業團體自發組團赴內地、海外推廣香港法律服務,提升國際選用率。
十五、發揮雙向合規轉化功能,既協助內地企業以香港為跳板,出海對接國際規則,亦為外資進入內地提供普通法框架下的合規轉化服務。
十六、設立大灣區法律資訊平台,發揮大灣區律師優勢。
(作者係律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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