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在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規劃地政),筆者關注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角色和加強版「招標妥」。
背景
🟣社會期待獨立委員會(「委員會」)9月完成調查工作後的報告,預期將涉及 #市建局 的角色及未來定位等。
🟣發展局聯同市建局擬於2026年下半年推行加強版「招標妥」;政府建議向市建局撥款共3億元,當中1億元是起動資金,讓市建局可積極考慮成立子公司專責提供加強版「招標妥」服務,並讓子公司有足夠起始資金推出新服務;另外2億元,為使用「招標妥」的業主提供費用寬減資助。
🟣政府正檢視「樓宇更新大行動2.0」的實踐經驗,並就此預留了30億元。局方會在2027年年初完成檢視工作並制訂新資助計劃的細節,在向財委會申請撥款後,才推出新資助計劃。
問題一
🔹市建局在2024/25年度錄得27億赤字,政府是否因此提議成立子公司,並為其撥1億元?
🔹加強版「招標妥」由「四不參與」變為深度參與,是否需要待委員會的報告出爐後再審慎處理如何過渡?由於2027年委員會報告已出爐,檢視「行動2.0」的時間安排合理。
局方答覆
🔸因應大埔宏福苑事故,政府正檢視並作出改變很多不同的制度。
🔸1月公佈加強版「招標妥」的方向,認為大體社會支持,正密鑼緊鼓敲定落實細節。
🔸市建局需時籌組落實執行細節,預計今年下半年完成。會參考委員會的報告作調校。
會上追問
「招標妥」仍有1.5億的餘款,相較於注資1億到一間子公司,會否善用「招標妥」現有餘款,使進行的工作更加積極?
局方答覆
🔸現時的餘款是幾年前「招標妥」立項後就有的承擔額,以資助業主。
🔸新的3億元撥款:1億予市建局+2億加入1.5億元餘款。
➡️此答覆事實上並未回應問題原意,即在不斷增撥資源前,如何用盡用好現有資源,審慎運用公帑。期望局方考慮清楚市建局財務現狀如何匹配所擔職責。
問題二
根據現有制度,市建局並非須接受審計署署長「衡工量值式」審計的公營機構。儘管局方答覆表示,其有核數師並須提交各項報告,但財務審計不同於審計署「衡工量值式」的審計,局方有何意見?
➡️時間所限局方未回應,會後我已提出追問。
會後其他追問
🔹會否將子公司納入審計署審計範圍
🔹「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招標妥」的使用情況等數據
🔹洪水橋「片區開發」試點招標情況
🔹研究讓「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自身發債以供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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