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發表優化IPO諮詢文件,包括建議基石投資者禁售期由6個月,改為分3個月及6個月共兩次解禁;建議降低公開發售部分回撥上限;降低A股在港發行新股比例門檻等。諮詢期為期3個月,於2025年3月19日結束。
首次公開招股定價及發售機制方面,考慮允許基石投資者相關證券“分階段解禁”,當中50%的相關證券可在上市後3個月後解除禁售限制,其餘在上市後6個月後完全解禁。
公開認購部分也建議給予上市發行人彈性,靈活選擇將公開認購的初始分配份額設定為5%,並採用回撥上限為最高20%的回補機制,較現行規定回補機制的回撥上限為最高50%,變相更加迎合機構投資者需求。
下調A股在港上市門檻
另建議允許發行人可在毋須延遲首次公開招股時間表下,將最終的首次公開招股價格在指示性發售價範圍向上修訂不多於10%,較現行只可向下修訂10%進一步放寬。
此外,建議降低A+H股發行人須於香港上市的最低H股數門檻至發售股份,須佔該等A+H股發行人同一類別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總數至少10%;或相關H股於上市時有至少達30億港元的預期市值,並由公眾人士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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