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區政府積極回應民意,收緊公屋住戶的申報制度,包括將內地物業納入申報範圍。新一輪公屋申報於五月底截止,涉及21萬住戶,有少數人未交表,箇中原由令人關注。房委會及房協在接受《大公報》專訪時強調,申報內地物業不代表會失去公屋單位,但如果瞞報則可被收回單位兼負上刑責。對濫用公屋“零容忍”的同時堅持實事求是,有助消除不必要疑慮,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
公屋是低收入市民的房屋援助措施,但少數人鑽制度的空子,濫用公屋,加深了社會不公平。近年特區政府收緊公屋富戶政策,2023年修例,將居住公屋十年以上住戶的申報時間縮短至兩年一次,配合其他措施,僅過去一年就收回逾2000個單位,節省約70億元公帑,效果有目共睹。
查明公屋住戶是否在本港擁有其他物業或資產,相對容易,但調查是否在其他地區擁有物業資產則是另一回事。上一個財政年度,房委會查出26戶隱瞞內地物業,家庭資產超過限額,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房協方面則查出16個租戶持有內地物業,其中1戶已遷出,其他個案正在處理中。相對全港80萬公屋住戶而言,已查出的違規個案偏少,這反映當局在推進內地物業申報方面的困難較大,爭議較多,既需要內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也需要作出令人信服的資產估值。
特區政府和有關方面積極作為,與大灣區部分內地城市建立起溝通渠道,這使得有關物業調查從不可能變成可能。部分公屋住戶與其抱着僥倖心理,以為特區政府查不到而刻意瞞報,不如早一點主動申報。申報的好處是,有關方面可請求內地有關部門合作,為其內地物業估值,若是超標,自然要交回單位,但如果各項資產加起來不超標,則繼續有資格在原單位居住。而且,涉及內地仍有按揭的物業,只計算已經投入的資金,並非按單位市值計算,這個做法更細緻也更公平,有助釋除疑慮,吸引更多人支持這一制度。
相反,若是在申報時刻意瞞報,則涉及虛假陳述,這是刑事罪行,可被判入獄及罰款,對當事人來說損失更大,這樣的前車之鑒並非罕見。擁有內地物業必須及時申報,這是公屋居民應有義務。只有當每一位市民都主動遵紀守法,香港法治和社會公平正義才能更加彰顯。
毋庸置疑,打擊濫用只是治標,解決房屋問題的根本之道在於拓土建屋的“提速、提效、提質、提量”。特區政府通過優化土地使用、簡化審批流程、採用先進建築技術,有效縮短了公屋項目的建設周期。近年啟動的多個公屋項目,如粉嶺北、啟德等新發展區,均採取了高效的施工方式。3萬個簡約公屋陸續投入使用,也為無殼蝸牛帶來福音。加上特區政府為公屋住戶提供多元化置業階梯,加快公屋流轉,一般公屋申請者的輪候時間目前已減至5.3年,創下六年新低。
對於那些仍在輪候的劏房戶,特區政府通過推出社區客廳制度,為劏房戶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間。至今年底,至少有9間社區客廳投入營運,合計可為4000個劏房戶提供服務,全年服務人次達到61萬。未來還會有3至4間社區客廳推出,覆蓋更多的基層。
一方面不斷完善打擊濫用公屋機制,另一方面加快公屋建設,兩者相輔相成,體現了特區政府勇於擔當,積極作為,體現了施政既有原則,又有溫度,情理兼備。公平與效益兼顧,為香港社會和諧打下更堅實的基礎。
(原文來自大公報社評,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