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7月2日立法會會議上,筆者就江玉歡議員的“制訂個人資料保障制度框架,應對人工智能時代挑戰”議案發表了看法和建議。
平衡“人工智能發展”與“資訊安全”
鼓勵各界廣泛應用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的《人工智能 (AI): 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模範框架》)
政府及公營機構作出表率,在政府的相關工作使用AI時,主動遵從《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及采納《模範框架》的建議,讓私營機構仿效,在善用AI之餘,亦致力保障資訊安全
盡快修訂《私隱條例》,分階段落實關鍵改革
涉及財務影響較小的修訂而又有必要的,例如強制性個人資料外洩通報機制,釐清“個人資料”的定義,直接規管 “資料處理者”(包括AI服務提供者)等,可優先於第一階段實施
業界憂慮在當前經濟環境下可能增加中小企負擔的修訂(如罰則調整等),可考慮在下一階段才實施
強化公眾宣傳教育,提升AI安全意識
結合公署以及其他相關部門(包括“數字辦”)做更多貼地的宣傳方式,包括靈活運用視頻,與“意見領袖”合作開發相關的人工智能應用的短視頻,讓公眾能夠貼地理解相關潛關愛隊嘉許計劃
將宣傳工作深入社區,利用區議會、地區三會及關愛隊等聯合行動,提高市民,特別是長者和兒童等群體對AI的安全意識
歡迎聽聽看。
會議議程: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agenda/cm202507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