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攜帶超額煙酒入境香港,而沒有向香港海關申報,最少會罰款多少元?
參賽者:我知道答案,罰款$2000!我以前被香港海關罰款過!
主持:$2000是錯的!
參賽者:為什麼?
香港海關提醒你,提高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的罰則及執法措施於九月十九日生效,詳情如下:
- 在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下,就攜帶煙酒等應課稅品入境而未有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的罪行,作有代價地不予檢控的罰則由港幣2,000元提高至港幣5,000元;
- 未完稅煙草相關罪行最高罰則由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提高至罰款港幣200萬元及監禁七年;及
- 把有關罪行列入香港法例《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 章)附表1,加强香港海關對打擊私煙活動的調查及執法權力,包括向法庭申請沒收犯罪得益的權力及判處更高刑罰。
香港海關提醒,入境旅客如就其所管有而超逾免稅優惠數量的應課稅品不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或作出虛假或不完整的申報,可遭檢控。香港海關可根據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向違規旅客作出有代價地不予檢控的安排。
香港海關強調,買賣私煙同屬違法。根據香港法例《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