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曉輝
隨著全球經濟邁向數字化轉型,“數據”已成為與土地、勞動力、資本及技術並列的第五大生產要素。近日,特區政府披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大灣區標準合同》)的最新進展,指出自2023年底推出以來,已處理153份備案,惠及逾千家機構,涉及數以十萬計的跨境個人信息數據。這一數字不僅反映了粵港澳大灣區內對數據跨境流動的殷切需求,更標誌著香港在落實“變革前行,創富安民”的發展願景上,邁出了技術性與制度性結合的關鍵一步。
長期以來,兩地法律體系的差異是數據流通的主要障礙。內地對數據出境有嚴格的合規要求,而香港則奉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大灣區標準合同》的推出,其核心價值在於提供了一套標準化的法律模板,讓企業在無需進行繁瑣的個案審批下,只要符合合同條款並完成備案,即可實現合規的跨境傳輸。
從目前處理的153份備案看,這不僅降低了中小企業的合規成本,更為創科機構、金融保險及醫療行業掃清了技術障礙。數據的自由流動意味著研發成果可以更快速地在兩地驗證,市場動態可以更精準地被掌握,這正是推動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要前提。
數據流動的便利性絕不能以犧牲公民隱私與安全為代價。在立法會的討論中,議員普遍關注資料洩漏後的應對機制。署理數字政策專員透露,兩地已建立成熟的通報機制,一旦發生洩漏,受影響人士將獲得即時知會。這種“跨域聯防”的思維,是保障民生、建設安全社會的重要體現。
此外,針對敏感度較高的數據,如生物樣本或科研秘密,當局提出的“綠色通道”與“白名單”機制具有極強的實踐意義。透過數據專線、特定數據庫儲存以及全程監控手段,政府試圖在“完全封閉”與“完全開放”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這種以技術手段實現監控、以制度約束指定人員使用的做法,有效緩解了業界對商業秘密外洩的擔憂。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發展,是未來兩地“積極對接”的縮影。透過探索跨園區流動的簡化程序,香港正努力發揮其“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若能在河套區成功建立一套既符合國家數據安全標準,又能接軌國際數據流通規則的體系,將為香港爭取成為國際大數據中心奠定基礎。
特別是在“十五五規劃”的背景下,香港需要思考如何利用這些數據資源來優化產業結構。例如,利用跨境醫療數據推動生物醫藥研發,或利用金融大數據優化財政資源分配。這不單是技術層面的對接,更是經濟戰略層面的深度融合。
總結而言,數據跨境流動是推動大灣區一體化發展的“微絲血管”。《大灣區標準合同》的成功起步,證明了只要勇於變革、敢於創新,就能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創造出更多的經濟價值。政府與業界應繼續保持緊密溝通,確保這條“數據高速公路”不僅通暢無阻,而且安全可靠,為香港的長遠繁榮穩定注入持久動力。
(作者係全國政協委員、香港環保從業員總會主席,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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