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的三月,入境處及勞工處的聯合反非法勞工行動中,拘捕了一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擔保書的印尼籍店務員,和聘請她的雜貨店店主!雜貨店店主今天承認聘請非法勞工控罪,被判監禁兩個月。
入境處與其他部門近日也在各區掃蕩黑工,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一共拘捕了41名懷疑非法勞工及8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和1名協助及教唆者。同時,入境處也派出宣傳車在各區宣傳「聘用非法員工即屬違法」的信息。
入境處調查人員絕不姑息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再次提醒大家!聘用非法勞工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在2021年修例後,聘用非法勞工的刑罰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各位僱主在聘用僱員時,要確定僱員是合法受僱才可聘用,否則可能會因而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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