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採取反黑工行動,於11月18日至20日在全港27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及食物製造工場拘捕34人,並發現有外傭涉嫌在被解僱後,留港匿藏並從事非法工作。

入境處指,在這次行動中合共拘捕了34人,當中1男23女為非法勞工,年齡介乎22歲至52歲,13名為在本港逾期居留的外籍家庭傭工,10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人士,以及1名逾期逗留的內地訪客人士。至於其餘被捕的10人分別為2名印尼籍逾期居留人士,以及8名僱用黑工的本地僱主。

入境處指出,被捕的非法勞工除2人分別來自孟加拉和內地外,其餘均為印尼人。調查發現,該批外傭大部分在來港工作後不足一年時就被解僱,當中更有人在來港兩個月後無故失蹤,因而被解約。處方的調查亦發現,該批非法勞工在被解僱後,會先在本港找尋地方匿藏,繼而在香港從事各種非法工作,大多從事洗碗、清潔、廚房、雜工等工作,日薪約300元至500元不等。

入境處提醒僱主,所有被解僱、提前終止合約或已完約的外傭,不可留港工作。而當局已在2021年時修訂《入境條例》,增加對僱主僱用非法勞工的刑罰。最高刑罰由原來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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