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銘銳
2025年10月,“十五五”規劃建議正式出台,明確將人工智能作為“十五五”時期科技自立自强、發展新質生産力的關鍵支撑,部署全面實施“人工智能+”行動,推動其全方位賦能千行百業。國家科技部表示,將持續强化人工智能核心技術攻關、深化多領域融合應用,為各行業AI創新發展築牢政策根基。近日,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明確提出,將帶領特區政府各政策局、部門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框架,並首次制定香港自身的五年規劃。這一重大舉措,為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發揮獨特優勢提供了全新契機。筆者結合自身參與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的實踐與觀察,建議將AI賦能法律專業服務發展納入香港五年規劃,以技術創新破解跨境法律服務壁壘,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高質量發展,助力香港更好發揮“超級聯絡人”作用,為內地企業出海保駕護航。
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對外開放的前沿陣地,跨境法律服務合作既是區域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支撑,也是香港發揮國際法律樞紐作用的核心抓手。但不可忽視的是,法律差异帶來的信息不對稱,始終是制約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高效推進的關鍵瓶頸。與其他區域不同,大灣區呈現“一國、兩制、三法域、四專業”的獨特複雜格局——內地律師、香港事務律師、香港大律師、澳門律師幷行執業,三地法律規則、實務操作習慣、行業監管要求存在顯著差异,不僅增加了香港律師北上執業、內地企業南下拓展的門檻,更導致諸多跨境合作因法律信息脫節産生摩擦、錯失機遇。
破解這一痛點,人工智能幷非簡單的“技術輔助”,而是不可或缺的“核心引擎”。打通內地、香港、澳門三地法律數據庫的AI工具,其價值遠超“便捷檢索”的表層意義,核心在于實現跨境法律服務的“信息平權”與“協同增效”,為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搭建起高效聯通的“技術橋梁”,具體可從三個維度充分彰顯其核心價值。
其一,AI賦能打破信息壁壘,大幅降低跨境法律服務摩擦成本。在AI工具廣泛應用之前,內地與香港律師開展跨境合作時,往往需要耗費數天甚至數周時間,分別梳理本地法律條文、檢索典型判例、核對監管政策,不僅耗時費力,更易因信息遺漏、理解偏差導致合作受阻。如今,借助AI技術,三地律師可一鍵調取內地、香港、澳門相關的法律規定、監管細則、典型判例及行業慣例,快速構建統一的“信息底座”,實現法律信息的同步共享、精准匹配。這一突破,有效化解了信息不對稱帶來的溝通成本,讓跨境法律服務合作的基礎更扎實、流程更順暢,真正實現“讓法律合作變得更平滑”,為大灣區法律服務一體化掃清技術障礙。
其二,AI賦能提煉共性風險,提供標準化、專業化的解决方案參考。跨境投資、數據合規、知識産權保護、跨境爭議解决等,是大灣區企業合作的高頻領域,也是法律風險集中的重點領域。這些領域的法律問題雖場景多樣,但存在大量共性規律,AI工具通過大數據分析、算法建模,可精准提煉各類場景下的核心風險點,結合行業專家意見、過往成功案例,生成標準化的解决方案參考。需要明確的是,AI絕非降低法律服務門檻、取代律師專業判斷,而是替代文書整理、信息檢索、格式校對等重複性、低附加值工作,讓律師從繁瑣的基礎事務中解放出來,將更多精力聚焦于複雜法律方案設計、跨境交易架構搭建、核心爭議解决等高端增值業務,推動大灣區法律服務專業水平整體提升。
其三,AI賦能契合大灣區法治建設與香港國際法律中心發展定位。近年來,我們始終致力于打造大灣區法律服務專業品牌、搭建便捷高效的服務平台,而AI技術正是這些平台的“技術內核”。一方面,AI工具可促進內地與港澳法律實務經驗的快速交融互鑒,幫助香港律師更精准地把握內地法律環境、行業需求,助力香港法律服務更好對接內地市場;另一方面,AI賦能可强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决中心的互聯互通能力,讓香港的法律專業服務更高效、更具競爭力,吸引更多國際企業借助香港平台開展跨境法律服務合作,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法律樞紐地位,契合國家對香港的發展定位。
更為重要的是,AI賦能還能有效縮小大灣區內不同規模律所的資源差距,激活整個法律服務市場的活力,這對以中小律所為主體的香港法律服務行業而言,具有尤為重要的現實意義。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5年,內地律師總數已達80余萬人,“百人律所”數量突破600家,“千人律所”已有5至6家,行業規模化發展態勢顯著;而香港執業事務律師約有1.2萬人,其中68%(約8200人)選擇私人執業,分布在929家律師行中,其中獨資律師行占比45%,2至5名合夥人的律師行占比43%,中小規模律所仍是香港法律服務市場的絕對主體。在傳統模式下,大型律所憑藉强大的資源儲備、專業團隊優勢,在跨境法律服務領域占據天然主導地位,中小律所因資源獲取能力有限,難以參與高端跨境業務競爭。
AI技術的普及應用,可以打破這一不均衡格局。中小律所將無需投入巨額成本搭建專屬法律資料庫、組建大型專業團隊,借助AI工具即可快速獲取此前難以企及的三地法律資源、整合跨境法律信息,有效彌補自身在資源儲備、團隊規模上的短板,平等參與到大灣區跨境法律服務合作中。這種變化不僅激活了香港法律服務市場的內生動力,更推動大灣區法律服務市場形成“百花齊放、良性合作”的格局,讓各類市場主體——無論是大型企業還是中小微企業,都能享受到更便捷、高效、多元的跨境法律服務,實現多方共贏,為大灣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
綜上,AI工具在跨境法律服務領域的作用,絕非簡單的“檢索助手”所能概括,其本質是跨境法律服務的“連接器”與“增效器”,更是推動香港融入大灣區法律服務一體化、鞏固國際法律中心地位的“關鍵抓手”。將AI賦能專業服務納入香港首次制定的五年規劃,既是響應國家“十五五”規劃關于人工智能發展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香港破解法律服務行業發展瓶頸、發揮獨特優勢的現實選擇,更是推動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提質增效、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
要讓AI技術真正賦能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充分釋放其核心價值,還需要香港特區政府、行業協會、法律及科技業界協同發力。結合大灣區法律服務發展實際,筆者提出四點具體實踐建議。
一是健全行業標準與監管框架。建議香港特區政府聯動大灣區相關部門,推動出台粵港澳大灣區法律科技使用指引和示範規則,明確AI工具在法律領域應用的數據安全、輸出準確性、責任界定等核心要求,劃定AI賦能的合規邊界,防範技術應用帶來的法律風險,為行業健康發展築牢制度保障。
二是革新法律教育與人才培養。建議將AI素養、數據倫理、法律科技應用等內容納入香港高校法律專業課程體系,同時把AI應用能力納入大灣區律師持續培訓範圍,重點培養既精通法律專業知識、又掌握AI技術的複合型法律人才,破解行業人才短板,為AI賦能法律服務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强化技術普惠與生態支持。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公共資助AI法律服務平台建設,降低中小律所使用AI工具的門檻;同時扶持本地法律科技初創企業發展,鼓勵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行業參與”的法律科技生態,讓AI技術惠及更多律所和從業者。
四是堅守專業初心與倫理底綫。法律從業者應明確自身作為法律服務的核心主體,AI工具僅為輔助手段,始終堅守專業素養與職業倫理,明確對AI輸出結果的最終審核責任,通過定期審查、專業校驗,防範技術風險,守護法律服務行業的公信力,確保技術始終服務于法律服務的本質需求。
當前,國家“十五五”規劃為人工智能發展指明方向,香港首次制定五年規劃為自身發展迎來新機遇,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進入新階段。將AI賦能納入香港五年規劃,以技術創新破解發展難題、激活行業活力,必將推動大灣區法律服務合作提質增效,助力香港更好發揮國際法律樞紐作用,銜接國家發展大局、服務企業出海需求,為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貢獻香港力量。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中國法學會港區理事、香港政策研究所研究顧問,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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