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 – 保安,筆者關注關鍵基礎設施、騙案、消防三大安全範疇。
消防
🔸歡迎《消防條例》(第95章)修訂,請問局方有無增加相應資源,並提高對消防處的要求,以加強市民對防災防火的信心?
保安局局長回應
🔹因應宏福苑大火,局方將提出一系列修例建議,將向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初步方案,期望今年年底前正式提出,並在今屆政府任期內完成立法。
🔹重點包括:強化消防裝置規管(如暫停系統須先申請)、加強管理人責任、針對簡單罪行引入定額罰款等。
關鍵基礎設施
相關條例已於 2026 年 1 月生效,當局計劃年中起按就緒程度指定營運者,並推出能源界別的《實務守則》。
🔸在指定前,是否每個界別都必須先完成各自的《實務守則》?
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專員回應
🔹制定《實務守則》與識別營運者及關鍵電腦系統的工作是雙軌並行的。
🔹局方計劃由年中起推出兩個界別,即銀行及金融業、陸上交通的《界別實務守則》;因應關鍵程度及準備程度,在指定營運者之前就推出。
騙案
雖然整體詐騙總數、損失金額下降,但投資騙案損失大幅上升,由 2024 年的 22 億升至 2025 年的 35.8 億。
🔸能否「因事制宜」,針對不同類型採取針對性措施?
🔸建議直接將租借戶口定為違法,以打擊傀儡戶口。
警務處處長回應
🔹投資騙案損失金額佔總數約四成,因此今年精準防騙宣傳將集中於此。
🔹打擊傀儡戶口是打擊詐騙產業鏈的主項,希望從源頭減少,正與相關政策局研究會否有些法例打擊租借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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