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中有三名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表現未能達到與其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其中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將接受紀律研訊。就事件成立的專責小組提出優化措施,包括在為價值逾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招標時引入財政審核安排。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和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的紀律調查結果。
許正宇表示,專責小組報告列出的優化措施聚焦制度改革、重塑工作文化、加強部門間的信息互通、應用科技和人工智能。其中,由今年1月1日起,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貨品合約招標時引入財政審核安排,使之與現行為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服務合約進行財政審核的做法一致。
採購人員也可因應採購性質和規模以及實際運作需要,更靈活地把投標者經驗列作必要要求,確保投標者有能力履行合約責任。此外,政府進一步更新《招標和合約的標準條款》,訂明政府可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
政府同時以先行先試模式,採用人工智能工具協助蒐集投標者和承辦商的資訊,提升政府採購過程中的盡職審查效率。
許正宇說,專責小組提出的建議均已落實,政府會繼續以革新的決心推動採購工作更臻完善。
紀律調查方面,楊何蓓茵表示,三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能達到與其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的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也未能把握時機適當跟進和向上級及時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並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
楊何蓓茵指,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三人中的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上報,政府會向他們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兩人在工作能力的欠缺會反映在其考績報告內,未達頂薪點的人員將停止發放增薪點。
餘下的物流署人員雖然在事件中有履行責任向上級報告,政府仍會在考績報告內反映其警覺性、判斷力和分析力不足,也會停止向該名人員發放增薪點,並給予書面告誡。
楊何蓓茵說,調查並無發現前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在事件中有疏忽之處,但前述三名物流署人員表現未達到與職級和經驗相稱的水平,反映該等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事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行政署徵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早前公布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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