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2025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在立法會會議上三讀通過。
《條例草案》目的:
修訂《銀行業條例》,以引進自願機制,讓銀行可為偵測或防止罪行的目的,在發現懷疑涉及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要求或披露企業及個人帳戶資料,從而為銀行提供法律免責保護,即“安全港”
共享資料僅限用於偵查受禁行為,若遭濫用,銀行將喪失「安全港」保護
此舉有助加強阻截非法資金(例如騙款)轉移。在立法會會議上,筆者就以下主要關注事項表達意見:
指定訊息交換平台的安全性
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
新機制與可疑交易通報的配合
打擊境外的受禁行為
未來立法方向
期待法例早日生效!
歡迎聽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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