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離岸人民幣業務增長所帶來的潛在流動性需求,香港金管局在今年2月推出“人民幣貿易融資流動資金安排”。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考慮到銀行正面的回饋及安排的運作經驗,決定在安排所設的1,000億元人民幣基礎上,10月9日起推出“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取代現有的資金安排,並分三個階段推行。
第一階段由10月9日起,參加銀行可以更低利率使用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計算基準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免去此前附加的25基點溢價。期限方面,除現有的一、三和六個月的選擇外,增加1年期限選項,支持更長期的貸款。
第二階段由12月1日起,特定人民幣資本支出(Capex)及營運資金(Working capital)定期貸款,將納入合資格業務範圍。第三階段由明年2月2日起,金管局將引入CMU的第三方回購服務安排,參加銀行在回購交易期内可按需要更換抵押品,回購交易會由人手操作轉為更自動化的運作模式。
金管局同時優化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並於10月9日起生效。新安排包括重新分配日間和即日隔夜人民幣資金額度,調高日間人民幣資金額度,由200億元人民幣(下同)增至300億元,並降低隔夜額度200億元至100億元,以有助更有效地運用現時的400億元安排;以及增加翌日(T+1)交收的兩周和一個月期限回購協議。
余偉文表示,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香港具備有利的條件,把握人民幣業務及市場發展的機遇,金管局將繼續與內地當局及市場參與者合作,持續探化、推進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