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口岸進境免稅店有關事宜的通知》,決定在全國41個口岸新設進境免稅店,其中橫琴口岸位列其中。橫琴口岸進境免稅店設立後,將允許自澳門進境居民旅客在該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15000元以內)的免稅商品。
口岸進境免稅店是設在對外開放的機場、水運或者陸路口岸隔離區內,按規定向進境旅客銷售免稅商品的商店。此次在橫琴口岸設立進境免稅店,將進一步便利進境旅客免稅購物消費。
据了解,免稅店的設立和運營將遵循嚴格的管理規定。根據通知要求,口岸進境免稅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指導招標人或口岸業主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招投標事宜。
有資格參與投標的公司為經國務院批准具有免稅品經營資質的企業,包括中國免稅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珠海市免稅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
口岸進境免稅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應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加強統籌協調,配套完善本地區綜合管理機制,防範免稅商品違規倒賣等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統籌做好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有效防控免稅商品走私風險。
未來,隨着粵港澳大灣區基礎設施“硬聯通”和規則機制“軟聯通”的持續推進,橫琴口岸作為重要連接點的功能將日益凸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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