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慧敏:以法推動 助北都發展提速提效

簡慧敏:以法推動 助北都發展提速提效

日期:2026-02-02 來源:紫荊號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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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施政報告》宣布訂立加快發展北都專屬法例至今已逾4個月。為回應社會對北都“提速提效”的殷切期待,筆者於立法會大會上提出書面質詢。當局明確表示,專屬法例要做到“加快發展落實建設”及“促進產業進駐”兩大目標,筆者就從循這兩個大方向談談看法。

發展局長於去年10月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政策簡報會上表示,希望專屬法例有主線框架,並因應北都發展需要,可能進一步訂立附屬法例。根據答覆,政府目前的構思是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按需要就政策建議的落實細節,進一步訂立相關的附屬法例。

事實上,正因在不同附屬法例有不同的“授權模式”,才觸發筆者此次書面質詢。參考筆者過去參與審議的法案:在保安監管範疇,保護關鍵基礎設施的條例則賦權保安局長,藉附屬法例訂明或修訂提供必要服務的界別及指定當局的名單等;而在專上教育範疇,法律架構則呈現出“行政決策與執行靈活性”的並行:在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學院章程及事務管理等訂立規例的同時,又賦予常任秘書長特定權力,可視乎實際情况豁免學院或師生等受相關規例規限。

由此可見,附屬法例的授權範圍與層級,必須與其法律目標匹配。因此,針對涉及大量土地、產業及行政簡化程序的“北都專屬法例”的授權邏輯是影響北都發展成敗的關鍵之一。

由於當局表示法例詳細內容尚在擬定中,具體細節仍有待觀察。然而,《施政報告》首先透露的六大範疇牽涉眾多政府部門與持份者,政府必須理順箇中的授權邏輯與跨局協作機制。而針對局方指現階段立法目標未必能完全量化的說法,筆者認為,明確的政策局分管範疇、政策願景與法例制定應是相輔相成。因此,進一步下放訂立附屬法例的權限於政策局或更有彈性。

產業導向的發展如何提速提效

此外,本人雖樂見當局計劃於今年首季就主線框架法例展開公眾諮詢,並爭取在年中提交草案、年內完成立法,但在如此緊湊的時間表下,筆者期望當局能採取“成熟一項,推出一項”的務實策略,特別是針對河套區與新田科技城等香港發展新引擎,應優先透過法例,突破發展瓶頸。

北都分為四大區域,涉及3000公頃新開發土地,發展機遇與挑戰並存。有知名會計事務所估算,北都預期未來10年至15年將同步開發10個以上新發展區,整體投資金額將達到3萬億至5萬億元。面對如此龐大的開發規模,現行局方提出的部分“多元開發模式”亟需專屬法例支撐,例如洪水橋產業園有限公司的注資需求已箭在弦上,且該區目前僅佔23公頃,其他區域的開發進度必須全速跟進。

在執行架構方面,由財政司副司長擔任組長的 “規劃及發展工作組”負責統籌專屬法例草擬工作。由於北都專屬法例橫跨多個政府範疇,筆者期望北都發展委員會及其轄下3個工作組各自積極發揮督導及指示作用。另外,“規劃及發展工作組”下亦已成立“北都專案監督辦公室”,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領導,並為關鍵審批流程設時限和高層介入機制,以加快審批。筆者建議專屬法例充分參考市場經驗。

筆者將持續追蹤專屬法例發展,期待政府以創新的法律體系,真正為北都發展“拆牆鬆綁”,並將嚴格履行把關職責,推動法例更具操作性、更貼合發展需要。

轉載自:明報《Money Monday》

來源:紫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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