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曼琪
今天(3月30日),我於香港立法會兩會精神分享會就國家“十五五”規劃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宣講,內容如下:
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灣區,支持香港深化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加快北部都會區建設;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亦提到“港資港法港仲裁”。這促使我思考:在國家加強涉外法治建設、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香港應擔當甚麼角色?我建議打造香港全方位國際仲裁樞紐,將國際商事仲裁產業化,助力國家建設大灣區國際商事爭議解決優選地。
香港國際仲裁產業發展需要龐大客戶群,內地企業與仲裁機構“出海”為香港造就國際商事仲裁市場客源,既打造香港仲裁產業,亦助力國家涉外法治建設。我建議利用河套一區兩園優勢,建設河套國際商事仲裁樞紐,服務前沿高端科技經濟,將“港資、港仲裁”適用於河套深圳園區的外資企業,吸引內地仲裁機構帶同客戶來港設分支並採香港普通法審理案件。同時善用北都發展專屬法例,將仲裁產業群輻射至整個北部都會區,把內地企業轉化為優質客戶,匯聚國內外仲裁機構與專業人才。對內地而言,香港提供了企業和仲裁力量出海的最佳路徑,真正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
(作者係律師,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執委,香港立法會議員,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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