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長和巴拿馬運河港口特許經營合約續約無效。該裁決既罔顧事實,缺乏法律依據,又有違誠信和背棄合約精神,嚴重損害中國香港企業合法權益,極其令人不齒。
長和巴拿馬運河港口特許經營合約自簽署以來,據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及其相應的附加條款履行近30年,期間累計投入超過150億港元,繳納稅款逾52億港元,續約前後獲得巴拿馬審計部門及主管機構確認「有實質遵從合約條款」「完全履行合約責任」。然而,在法律條文未發生根本變化、也未出現任何違法事實的情況下,巴拿馬最高法院宣布合約「違憲」——這無疑是對法治原則和契約精神的嚴重踐踏,也意味著巴拿馬自毀國家信用,明示自身無法為投資者提供任何實際保障。
上述裁決作出後,美國國務卿魯比奧聲稱,美國對此「感到鼓舞」;近期,澳大利亞亦宣稱要「收回達爾文港」。面對此等「巧取豪奪」,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回應:「我們此前已經就巴拿馬有關港口的問題闡明了中方的立場。中方將堅決維護中方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面對巴拿馬當局跪低獻媚、霸權黑手惡意阻撓及打壓的行為,香港企業家須知:「獨善其身」只是幻想,「背信棄義」隨時存在;唯有堅定站在國家一邊,與祖國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依托國家提供的法治保障與外交支撐,才能守住自身的合法權益。
去年年底,巴拿馬縱容拆除華人所建的「中巴友誼紀念碑」;上月,又和美國舉行聯合軍演,表示要「保護巴拿馬戰略運河航道」,明眼人都知這些行為背後藏著不可告人的目的。本港企業當做好必要的風險防範,在波譎雲詭的國際經貿風浪中站穩腳跟,行穩致遠,守護好香港的繁榮穩定與自身的發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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