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建輝
2026年2月12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為紫荊雜誌社成立35周年題詞,題詞內容為“時情敏達 高論紛陳”。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展現出獨特的活力與魅力,不僅彰顯了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更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發展的堅定支持與深切關懷。“一國兩制”國安立法的成功實施,讓香港的文化、經濟、社會等各個領域都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各類活動如雨後春筍般涌現,為香港的繁榮注入了新的活力。
20世紀80年代初為解決台灣問題及香港、澳門回歸問題,鄧小平同志提出“一國兩制”。1984年12月19日,中英兩國政府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明確中國於1997年7月1日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並確定香港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將“一國兩制”方針通過國家根本法律形式予以制度化確認。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一國兩制”進入實施階段。進入新時代,2019年“黑暴”(修例風波)持續動盪後,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國安法》;2021年實施香港立法會議席改革,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重塑了香港的政治格局。2024年3月23日,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生效,該法的頒布標誌着香港告別了“不設防”的局面,實現了由亂到治的歷史性轉折,在習近平總書記領導下,中央政府持續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如今香港實現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嶄新局面。
2026 年 2 月 9 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依據香港國安法及普通法司法程序,對黎智英等涉案人員作出合法量刑判決,黎智英因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判監禁 20 年,相關共犯亦獲相應刑罰,這是香港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公正體現,更是對香港社會秩序、民眾權益的合法守護。2025 年 9 月 16 日,國際軟法促進總會在香港中銀大廈 70 樓舉辦“軟法鏈~惠全球~幸福論”—《國際軟法座談會》,與會各界達成核心共識:人與人、地區與地區、國家與國家之間的一切聯結,首要基石是尊重。尊重主權完整、尊重司法獨立、尊重普通民眾的安居樂業,是人類追求幸福生活的根本前提。而黎智英的一系列行為,從本質上違背了“尊重”這一基本準則。其借壹傳媒之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更勾結外國勢力、接受境外資金支持,蓄意攪動香港社會動盪,這是對中國國家主權完整的公然不尊重,是對香港司法體系與法治秩序的粗暴不尊重,更是對香港市民安居樂業基本權利的嚴重不尊重。2019 年香港亂局的慘痛經歷讓香港社會付出了沉重代價,黎智英的行為助推了社會失序,導致大量商家停業、公共設施受損、民眾生活受擾,無數普通香港人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害,這纔是對“自由人權”的真正踐踏。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判決,並非所謂的“打壓自由”,而是藉助法治手段懲治違法犯罪行為,堅守民權“尊重”準則,這不僅有助於恢復社會的安定,亦是國際法治“罪刑法定、罰當其罪”原則的基本體現,更是對香港市民幸福生活最為有力的保障。
「軟法亦法」是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羅豪才宣導的,軟法是相對硬法的一種補充,軟法可配合硬法的指導性、號召性、激勵性、宣示性等非強制性規範,以及相關組織創制的自律自治規範。國際軟法促進總會已聯合紅十字國際學院、高地(香港)數字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三方簽訂了合作意向書,旨在香港共同推動設立一個援助與應急救急的“高地的家”慈善公益平臺。盼進一步推動國際人道主義救援、中華文化傳承與民生福祉提升,推動以軟法非強制性、共識性特點,營造互尊互愛的社會氛圍。
台灣陸委會藉機發表不實言論,污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宣稱香港司法“淪為政治工具”、炒作所謂“極權輸出”,其言論完全無視事實真相、違背國際法治準則與軟法共識,更是對香港 700 多萬市民追求安定幸福生活權利的漠視,國際軟法促進總會對此予以嚴正駁斥和強烈反對。此等言論完全是對香港司法獨立與法系特色的刻意曲解。香港實行“一國兩制”,其司法體系始終保持獨立,香港國安法落地實施,充分保障了香港市民在法治框架內依法享有的各項自由權利。香港作為普通法地區,擁有完善的法治體系與司法程序,基本法賦予港人的言論、新聞等自由權利,始終在法治框架下得到保障。國際社會公認,任何自由都不是無邊界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絕不能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秩序、損害他人權益的藉口。陸委會炒作香港國安法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納入國安處置範圍,形成寒蟬效應”,散播謬論,其雙標本質與分裂用心昭然若揭。在此,我們願以國際社會普遍認同的“換位思考”原則向陸委會提出靈魂拷問:如若有外部勢力介入台灣地區,勾結本土勢力接受境外資金搞破壞,攪動台灣社會安定、讓台灣商家民眾蒙受巨大損失,台灣當局會坐視不管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世界上任何法治地區,都會將維護自身的社會穩定作為核心底線,各地區均有相關立法懲治勾結境外勢力、危害本土安全的行為,這是國際社會的通行慣例,絕非所謂“寒蟬效應”。中國始終堅持和平發展,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香港的“由亂到治、由治及興”,正是中國以人民為中心、守護民眾幸福生活的體現,中國台灣地區陸委會刻意炒作不實言論,本質是借香港問題操弄分裂議題,污衊“一國兩制”。
國際軟法促進總會作為推動軟法的民間機構,盼更多的相關專家學者,以多方位思考看待黎智英案,若停留在刑事判決層面,應關注其行為造成的實際民生損害,秉持“誰犯錯、誰擔責;誰破壞、誰補償”的基本公平原則,這既是國際法的共識,也是人類社會的樸素正義。黎智英及相關涉案人員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事法律,更對香港的商家、民眾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與人身損害。香港作為融合普通法、國際法與大陸法系的地區,擁有完善的民事賠償、侵權追責司法體系,為這類問題的解決提供了獨特的法治平台。基於此,作為中華文化與軟法的推動者,國際軟法促進總會倡議,盼以軟法的非強制性、引導性、共識性為特點,誠邀全球法學、國際法、軟法領域的專家學者,以及香港的工商界、民眾等代表,開展“香港亂局所造成的民生損失補償”“境外勢力蓄意分裂破壞行為的國際法追溯路徑”專題研討。盼以軟法及相關專家的智慧凝聚國際社會共識,推動相關專題的專業探討,探索通過司法協作、民事追訴等方式,讓違法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讓受害的香港民眾與商家得到合理補償,真正實現“違法必究、損害必償”維護民權的公平正義。這既是對香港市民的負責,也是香港特區政府依法“保障集體福祉、守護民眾幸福”核心理念的踐行。
台灣陸委會的不實言論,無視事實、混淆是非,其本質是借香港問題操弄分裂議題,違背了國際社會的通行準則,也違背了兩岸同胞共同追求安定幸福生活的美好願望。國際軟法促進總會始終堅信,法治是守護社會安定的基石,尊重是構建人類幸福的前提,在習近平總書記的卓越領導下,香港國安法為香港築牢了安全屏障,“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任何企圖勾結境外勢力、破壞地區安定、分裂國家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我們呼籲國際社會堅守“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的國際準則,客觀公正看待黎智英案,同時盼全球有識之士、專家學者與民間機構推動設立國際軟法研究院,以軟法的共識與智慧,推動構建互尊互愛、公平正義的國際社會。進一步盼推動設立國際軟法學院,探討倡議共同守護各國各地區民眾的安居樂業的幸福生活,攜手響應“全球共濟、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時代號召,讓軟法配合法治的力量成為推動人類共同體發展的溫暖紐帶,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做貢獻。
(作者為國際軟法促進總會主席中華海外聯誼會第六屆理事、香港道教聯合會榮譽顧問福建省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香港中華總商會會董福建省對外友好交流促進會副會長、兩岸和平發展聯合總會永遠名譽主席福建省海外聯誼會理事、胡文虎基金會理事福建省僑聯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紅十字國際學院對外合作聯絡辦公室榮譽主任廈門總商會副會長、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家聯盟副主席廈門市海外聯誼會第六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深圳前海香港商會副會長廈門市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美國休斯頓華美中醫學院董事會副主席德州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榮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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