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領導人在兩會期間強調,香港要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筆者早前提出香港確有需要研究制定中長期發展願景及規劃,樂見行政長官早在兩會召開前,就提出會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本年內制定香港首個自身“五年規劃”。兩會期間通過《國家發展規劃法》,為國家制訂規劃提供法律基礎。當中第37條就香港作出規定:支持香港特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本文聚焦“五年規劃”的對外開放方面,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的門戶,在“十五五”這盤大棋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就此,筆者就金融、“走出去及引進來”及法治方面,提出以下三方面建議:
充分發揮金融優勢
“四中心、一高地”是國家對香港的定位。“十五五”提出“穩慎拓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在港澳專章中亦提出“有序推進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行政長官在北京訪問期間,曾與國資委主任會面,表示香港要成為國際黃金交易中心。財庫局早前已與上海黃金交易所簽訂合作協議。筆者建議政府爭取更多大宗商品納入互聯互通範疇,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另一方面,“十五五”提出要“推進人民幣國際化,拓展人民幣在國際貿易和投融資中的使用,提升資本項目開放水平”。政府當局要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所須的各項要素,包括多元的人民幣產品、金融人才及金融基建。
“走出去”及“引進來”
“十五五”強調要健全香港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支持香港深度參與高品質共建“一帶一路”,發揮專業服務優勢協助企業“走出去”;並明確支持諮詢、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機構拓展海外網絡。
樂見筆者所倡議的“內地企業出海專班”和“專業服務出海平台”已成立。商經局要加快整合“香港隊”資源(包括經貿辦、引進辦、貿發局及投資推廣署),以更好發揮駐海外機構協同作用。
筆者建議政府與相關內地部委(比如國資委、財政部等)爭取為內地企業“走出去”設立“經港出海”的“綠色通道”,簡化程序,支持內地企業與香港一起「併船出海」;“引進來”方面,要用好“遷冊”制度、財資中心所需的稅務政策等優勢,方能讓香港深度參與高品質共建“一帶一路”。
此外,行政長官在京期間亦拜訪了中國民航局長,就深化民用航空領域合作交流意見。“十五五”支持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空樞紐地位。筆者認同政府要積極與內地當局商討,在保持“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下,支持香港國際機場納入國家的民航體系和發展戰略,促進與內地機場的協同發展。
法治與深化國際交往合作
法治是香港的“金字招牌”。政府必須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法律服務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筆者建議政府以國際調解院、亞投行擬在港設立辦事處及國際統一私法協會亞太地區聯絡辦公室等落戶香港為契機,繼續深化民間的國際交往合作。當局要調撥資源加快香港國際法律事務大樓興建進度,以便落戶香港的國際組織及機構盡快進駐,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習主席強調中國開放的大門只會愈開愈大。香港作為國家連接國際的門戶,筆者期待香港的“五年規劃”就配合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作出獨特的貢獻。
轉載自:明報《Money Mo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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