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4月10日中午在灣仔告士打道一間銀行發生的持械行劫案,灣仔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林建達警司4月10日晚向傳媒作出以下案情簡報:

案件發生經過
案件發生於4月10日下午約12時20分。警方接獲報案,指一名男子進入銀行後,取出一支懷疑手槍物體指向櫃位職員,並高呼“打劫”。該名男子同時手持一把鎚仔,擊碎櫃位透明膠板,要求職員交出現金。賊人成功搶去約35,000元港幣現金後,迅速逃離現場。事件中無人受傷。


迅速偵查及拘捕行動
灣仔警區刑事部即時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劫匪行劫後沿告士打道踏單車逃走,並於金鐘站轉乘港鐵逃去。

在警方“銳眼”計劃的協助下,人員迅速鎖定賊人逃往柴灣方向。灣仔警區刑事部聯同反恐特勤隊及港島總區衝鋒隊,隨即於柴灣區進行大規模搜捕,成功在案發後一個半小時內,於柴灣環翠商場截停涉案男子。
檢獲證物及被捕人資料
人員於被捕人身上起回全部涉案贓款,並檢獲行劫時使用的氣槍及鎚仔。同時,警方亦於金鐘海富中心外尋回賊人曾使用的單車。

被捕人為一名51歲、持有“行街紙”的華人男子,報稱無業,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聲明及“銳眼”計劃成效
林建達警司強調,今次迅速破案的關鍵,有賴警方“銳眼”計劃的成效。該計劃旨在透過安裝閉路電視,有效預防及偵查罪案,確保公共安全及秩序,並提升整體地區治安水平。警方將繼續致力推行數碼化方案,以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務水平。
警方重申,持械行劫屬非常嚴重罪行。根據《盜竊罪條例》,行劫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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