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起於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

2026年4月30日起於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

日期:2026-04-10 來源:紫荊號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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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提提你,由2026年4月30日起,只要於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是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均已屬違法。罰則如下︰

  • 管有少量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定額罰款$3,000
  • 管有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用物質或100支加熱煙支或100卷草本煙︰一經定罪,最高罰款$50,000及監禁6個月

無論是傳統還是另類吸煙產品,吸食時都會釋出大量有害物質,產生的二手煙更會殘留於空氣中,危害自己和身邊人的健康。

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獲註冊護士提供專業戒煙輔導,並可轉介至不同的免費戒煙服務,包括藥物支援、中醫針灸戒煙等。市民可瀏覽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網站( https://www.taco.gov.hk )和下載戒煙應用程式( https://www.livetobaccofree.hk/sc/free-quit-tools/download-quit-app.html ),了解更多相關資訊。

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立即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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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紫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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