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10日),稅務部門集中公布了一批網紅網店偷稅案件。
一、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許靜婉偷稅案件。
經查,2021年至2023年,許靜婉在網絡平台從事直播帶貨經營活動,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轉換收入性質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313.4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杭州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31.96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二、國家稅務總局瀋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陳旭偷稅案件。
經查,2022年至2024年,陳旭在網絡平台從事直播帶貨,通過轉換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167.46萬元。2025年4月,國家稅務總局瀋陽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308.6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三、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郭曉峰偷稅案件。
經查,2021年至2024年,郭曉峰在網絡平台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97.74萬元。2025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10.90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追繳入庫。
四、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網絡主播汪一芳偷稅案件。
經查,2020年至2023年,汪一芳在網絡平台開設直播從事服裝銷售和引流推廣醫療美容諮詢相關服務,通過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108.55萬元。2026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85.37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五、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網絡店鋪偷稅案件。
經查,2023年至2024年,山東聊城開發區奶泡商貿經營部在網絡平台銷售貨物,通過私人賬戶收款、未依法辦理稅務信息確認及納稅申報等方式隱匿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544.72萬元。因該店鋪於2024年申請辦理了註銷,2025年7月,國家稅務總局聊城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該店鋪實際控制人任威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971.29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六、國家稅務總局遂寧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處船山區超人通訊經營部網店銷售偷稅案件。
經查,2022年至2024年,四川遂寧船山區超人通訊經營部在某平台開設網店從事手機銷售,通過私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稅費共計281.71萬元。2025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遂寧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469.2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七、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處北京春楠親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偷稅案。
經查,2021年至2023年,北京春楠親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提供妝造培訓等業務並在平台線上進行引流,通過使用私人賬戶收款隱匿收入、進行虛假申報等手段,少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稅費款共計104.88萬元。2025年11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法對其作出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87.02萬元的處理處罰決定。目前,涉案稅費款、滯納金及罰款均已全部追繳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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