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傅健慈
12月20日是澳門回歸25周年紀念日。國家主席習近平於12月18日至20日赴澳門,出席慶祝澳門回歸祖國25周年大會暨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政府就職典禮,並視察澳門特別行政區。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的基本原則,“一國兩制”首先是“一國”,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澳門特別行政區是根據國家《憲法》第31條的規定而設立,作為國家的組成部分,澳門特別行政區當然具有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和安全的義務。相對來説,國家亦有權利要求兩個特別行政區去維護它的安全,這是一個基本的大前提。
然而,在“一國兩制”下,國內的刑法卻不能直接地適用於特別行政區,所以才出現自行立法的問題。立法的基本含意,是要從澳門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一套適用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2009年,全稱為《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在澳門立法會全體會議上以高票通過,經行政長官簽署刊憲後,於2009年3月3日正式生效。
確保法律的尊嚴及權威,讓法治成為整個社會制度和治理的一個基石。澳門《基本法》第83條保障了澳門的司法獨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從法律,不受任何干涉。”
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澳門《基本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法》明確訂明,依法保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澳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事實證明國安家好,澳門社會穩定,澳門特區政府無後顧之憂,全力搶人才、拼經濟、謀發展、改善民生、識變應變懂變、銳意改革創新創造,市民安居樂業,澳門仍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打造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發揮澳門優勢助推中國式現代化,以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及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要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健全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澳門將堅持“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發揮自身所長、服務國家所需,深化與香港以及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合作。
正如將在本月20日就職的澳門第六任行政長官岑浩輝表示,澳門有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自身雄厚的財政儲備,以及愛國愛澳力量支持,令他有足夠底氣帶領新政府和各界,朝着法治澳門、活力澳門、文化澳門和幸福澳門的願景向前發展。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法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