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紫荊杯」兩岸暨港澳青少年書畫大賽自啟動以來,受到各界關注。近期,大赛組委會陸續收到學生和家長反饋,希望延長本屆賽事的報名及作品提交時間。經徵詢學校和教育機構意見,組委會決定調整賽事活动時間,延長報名時間至10月15日,具體調整如下:

注意:報名方式、作品要求及其他相關事項保持不變。
一、大賽詳情
(一)參賽類型(可多選)
毛筆書法、中國畫、西洋畫
(二)參賽組別
大賽按照不同學段分設三個組別:幼兒組、小學組、中學組。
註:參賽者所參加組別的資格為報名提交作品時參賽者所屬的學段,如報名時參賽者正在就讀小學,則報名參加小學組比賽。
(三)作品要求
1. 毛筆書法項目
(1)比賽書體不限,書寫題材為中華傳統詩詞文賦,體現積極向上的風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揚暴力或不雅行為及政治立場等內容。
⑵作品宣紙長或寬不可多於3尺(約1米)。
⑶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創作,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如非參賽者創作,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⑷如作品獲選進入決賽(香港),所郵寄作品無需裝裱。如郵寄對聯作品,須書寫在同一張宣紙上,或將對聯宣紙粘貼並齊拓底,拓底後宣紙長或寬不可多於3尺(100cm×55cm)。
2. 中國畫項目
⑴創作形式(水墨畫、青綠、淺絳、潑墨、白描等)不限,作品宣紙尺寸不可大於 3 尺(100cm×55cm)。
⑵繪畫題材(人物畫、山水畫、花鳥畫等)不限,體現積極向上的風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揚暴力或不雅行為及政治立場等內容。
⑶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創作,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如非參賽者創作,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⑷如作品獲選進入決賽(香港),所郵寄作品無需裝裱。
3. 西洋畫項目
⑴創作形式(水彩、油畫、蠟筆、素描等)不限,作品畫紙尺寸不可小於30cm x 40cm 及不可大於50cmx70cm。
⑵繪畫題材(人物、風景、動物、對象、夢想等)不限,體現積極向上的風貌,作品不能包含任何宣揚暴力或不雅行為及政治立場等內容。
⑶作品以平面繪畫為主,不接受計算機繪圖,可使用拼貼或剪貼,但不可多於畫面的50%。
⑷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親身創作,家長或老師可在旁指導。如非參賽者創作,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⑸如作品獲選進入決賽(香港),所郵寄作品無需裝裱。
(四)總決賽獎項設置
1.選手獎項:大賽按照不同項目及學校,共設有9個組別,每個組別分別設有金、銀、銅、優異獎,獎項數量如下:
(1)金獎(9名):獎金1000港元,可獲得由主辦機構頒發的獎杯、證書;作品將收錄於精美作品集。
(2)銀獎(36名):獎金500港元,可獲得由主辦機構頒發的獎杯、證書;作品將收錄於精美作品集。
(3)銅獎(81名):獎金200港元,可獲得由主辦機構頒發的獎杯、證書;作品將收錄於精美作品集。
(4)優異獎(數量視作品水準及評審意見定):可獲得由主辦單位頒發的證書。
2.教師及機構獎項:
(1)優秀指導教師獎(10名):推薦學生參賽數量最多的導師,按排名計算,可獲得由主辦機構頒發的證書、精美得獎作品畫冊一份,以及獲邀出席總決賽頒獎典禮。
(2)優秀組織獎(6名):推薦參賽學生人數最多的學校,可獲得由主辦機構頒發的獎杯、證書、精美得獎作品畫冊一份,以及獲邀出席總決賽頒獎典禮。
說明:
1.評審及主辦機構有權因每組參賽人數及參賽者水平,作出相應之獎項安排及調整,而無須事先通知。
2.如選手多部作品得獎,獎金可累加。
二、大賽報名方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本賽事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
方式一:參賽者進入博朗匯”官方微信公眾號(下圖),點擊“青少年活動”,選擇第八屆紫荊杯”兩岸暨港澳青少年書畫大賽,“點擊報名”。

方式二:港澳台參賽者,如不能使用“博朗匯”微信小程序報名,可以通過“功課幫”平台,填寫Google名表報名鏈接。

(二)報名要求
1.賽事全程在“功課幫”平台和微信公眾號“博朗匯”中進行,相關事宜均在此網上公布,不再另行單獨通知,請參賽者自行關注平台信息。
2.參賽者可參加多個項目,三個項目累加作品不得超過3件。填寫報名表時只須提交作品相片,作品相片為清晰的作品正面照,不小於1M,不大於10M。
3.若報名時填寫的相關信息有誤,可在報名截止前聯系大賽組委會修改。
4.如作品入選總決賽(香港),在限定期限內,參賽者須寄送實體作品到指定地址(費用自理),不接收到付作品,未按時寄送視為主動放棄入選總決賽(香港)。
5.入選總決賽(香港)的所有實體作品,一經呈交,恕不退還。
6.所有實體作品於展覽、運送或郵遞過程中,如有任何遺失或損壞,組委會不承擔責任。
三、特別聲明
1.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
2.所有參賽作品版權屬組委會所有。獲獎作品之出版權亦歸組委會所有。
3.所有參賽者必須遵守組委會所定規則,如有違規者,組委會有權取消任何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4.各參賽者之個人影像、作品及獲獎數據等,可能被上傳至主辦機構及其附屬機構之網頁或宣傳刊物中作宣傳之用,主辦機構及其附屬機構無須向參賽者另作通知及支付費用,參賽者對此知情同意並簽署協議後統一上交活動辦公室備案。
5.組委會享有本次比賽最終解釋權。
四、其他注意事項
1.評審會就一切藝術事宜作出最後決定。如有任何情況不能以本比賽章程內任何條文解釋,或一切行政及比賽事宜,將以組委會對比賽章程之詮釋作出最終決定。
2.如出現任何不可控因素,對賽程造成影響,組委會有權因實際情況,作出相應安排及改動。有關參賽者將獲發通知。
五、聯絡方式
如有垂詢,請聯絡組委會秘書處(香港):
Tel:2897 7299
Fax:2897 9690
Emai:up.knowledge.school@gmail.com
組委會秘書處(內地):
聯絡電話:010-67180142
諮詢時間:平日9: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