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今日公布,依照《基本法》相關規定,根據行政長官李家超的建議,免去曾國衞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職務。李家超表示,曾國衞早前因健康理由提出請辭。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他與曾國衞詳細討論,並理解對方的情況後,按照《基本法》第48條第五款規定,向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去曾國衞的職務。
李家超表示,曾國衞服務政府接近40年,出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期間,負責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內地的聯繫、合作和發展,處理特區有關人權的政策事務,以及與選舉安排有關的工作等。曾國衞也督導選舉事務處,配合選舉管理委員會,成功和順利舉辦特區多場重要選舉。李家超感謝曾國衞多年來的貢獻,並祝願曾國衞身體健康、一切順利。
李家超會物色繼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適當人選。其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胡健民署任局長職務。
另外,李家超指出,坊間不時對政府運作和內部事務感興趣,並作很多揣測。他表示,司局長均按其要求積極履行工作,沒有計劃再就司局長的人事安排作任何變動,坊間揣測均不正確。
曾國衞發出聲明,指自己多年來盡心盡力做好工作,致力為特區和市民服務,但在高強度工作中,身體漸漸出現情況,雖曾作不同檢查並按醫生指示服藥,惟情況未有改善。
曾國衞續指,經與家人和醫生商量,認為目前最好的方法是放下工作,減少壓力並調理好身體,因此在完成立法會選舉任務後,便思考並最終決定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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