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梁帆
全國港澳研究會日前在北京舉行“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並致辭。他表示,行政主導體制在港澳特區成功實踐,展現出強大生命力和優越性。作為香港資深媒體人,回顧香港迴歸以來的風雨歷程,深刻體會到行政主導不僅是基本法設計的重要原則,更是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關鍵制度保障。
(一)行政主導的憲制基礎與成功實踐
作為基本法設計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原則,根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這一設計充分考慮了香港歷史和現實,是符合“一國兩制”方針的最佳制度安排。
夏主任明確指出,“基本法設計的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鮮明的特徵就是行政主導”。這一制度安排確保了行政長官在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的核心地位,有效維護了中央全面管治權與特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統一。
香港迴歸以來的實踐證明了行政主導體制的五大優勢:強化統籌、執行有力的優勢,有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搶抓機遇、靈活應變的優勢,有效促進經濟繁榮發展;集中資源辦大事的優勢,有效改善社會民生福祉;守正創新、政策穩定的優勢,有效提高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快速響應、處置高效的優勢,有效應對化解各種風險挑戰。
近年來,這些優勢香港由亂到治的進程中體現得尤為明顯。從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歷史性通過,從有效應對疫情到推動經濟復甦,香港發展穩中有進。2025年,更是取得港股IPO集資金額全球第一、全年訪港旅客近5000萬人次、充分帶動消費等優異成績。可見,行政主導體制為香港長治久安提供了堅實保障。
(二)行政機關需要自我革新提升效能
隨着“愛國者治港”的落實和新選舉制度的實踐,反中亂港分子已被排除出特區管治體系,行政主導體制也面臨新的課題,特區政府必須展現更強的決策質量和執行力。夏主任強調,“行政長官角色關鍵、職責重大,要行使好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領導責任,把這個‘家’當好。”這一論述對新一屆特區政府提出了明確要求:必須有破解深層次矛盾的魄力。
當前,房屋供應、青年向上流動等累積多年的社會問題仍有待加快解決。行政長官李家超提出“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正是對市民期待的迴應。特區政府應進一步革新管治理念、改進管治方式,善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銳意改革,破除利益固化藩籬。
新一屆立法會繼續由愛國者組成,這為政府施政創造了良好條件。正如夏主任所指,廣大公務員維護行政主導義不容辭,是“局中人”,應當切實為民眾辦實事、解難題。行政主導不等於行政“一言堂”,立法會仍需發揮監督政府、反映民意、完善政策等功能。關鍵在於形成“配合中有監督,監督中需配合”的新型關係。
夏主任用“同唱一台戲,要多補台,不能拆台”形象地闡述了行政立法關係。他要求立法會“支持政府不缺位、監督政府不越位”,形成擔當有為、高效務實的新風尚。今屆立法會履新伊始,主席李慧琼表示,“行政主導是帶領香港抓緊機遇、靈活應變的好制度。”議員們自當厚植家國情懷、敢於擔當作為、熱心服務市民、勤勉參政議政。
(三)健全民意反饋機制具有戰略意義
另需關注的是,在行政主導下,特區政府更需建立良性高效的民意反饋機制,確保政策制定過程公開透明,避免政策“離地”之風險。
夏主任要求立法會議員“對市民反映的急難愁盼問題要想方設法幫助解決,對事關民生福祉的事情要努力推進,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這實際上是對整個管治團隊的要求。作為社情民意的“彙集地”,立法會應當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所有議員都需要多“落區”,傾聽基層和業界聲音,將民意切實融入政策制定過程。
回想2019年風雨飄搖的香港,與今天秩序井然、充滿活力的香港,對比太鮮明。行政主導體制的優勢,正在轉化為市民可感可知的、實實在在的獲得感,相信未來必將發揮更大效能。正如夏主任所言:乘着強國建設、民族復興的浩蕩東風,有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有偉大祖國作堅強後盾,香港必將風光無限、大有可為。
(作者係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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