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發揮立法會角色 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紫荊網

范徐麗泰:發揮立法會角色 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日期:2026-02-03 來源:明報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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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

早前港澳辦夏寶龍主任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並發表致辭,特別對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提出了5點殷切期望,為立法會議員指明了履職的根本方向。這要求每一名議員必須深刻認識到,支持行政主導、配合特區施政,不僅是憲制責任,更是踐行“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的具體行動。立法會議員應當自覺將厚植家國情懷、勇於擔當作為、熱心服務市民、勤勉參政議政、樹立良好形象,貫穿於工作全程,以實際作為,推動行政立法良性互動,共同提升特區治理效能,切實回應市民期盼,不負中央與港澳社會的信任和重託。

行政與立法真誠合作乃應有之義

眾所皆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架構,一向是行政主導。對此,立法機關是尊重並履行的。例如:立法會自行決定的《議事規則》規定,有法律效力的議案、影響政府財政支出的動議等,必須由政府官員提出;對於財政預算案內的項目,立法會議員有權減免,但無權增加;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處理政府提出的撥款要求時,亦是如此。

1990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香港基本法前,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作說明,講到行政立法的關係時,他說:“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間的關係應該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立法會議員和政府官員服務的對象,都是香港市民;由於接觸面不同、角度不同,看法和側重點也有所不同,可是目標卻是一致的,就是希望香港經濟蓬勃、市民生活好、社會安定。在此前提下,互諒互讓、真誠合作,乃應有之義。

但從1998到2020年這20多年來,香港立法會跟特區行政機關的關係,給大眾的印象,是制衡多於配合。

第一、二、三屆立法會內的“所謂”民主派,在外部政治勢力及別有用心的傳媒指點和協助下,批判特區官員以至特首,建制派議員亦深受其害。到了第四及第五屆,更加變本加厲、無限上綱。到了第六屆,亂象叢生、外憂內患,立法會已無法正常運作。香港亦陷入了黑暴橫行,市民惶惶不可終日。

制衡是為了配合促進施政更見效能

終於在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令香港恢復正常。亂港的群魔,有的被捕,有的棄保逃亡,有的銷聲匿迹。前後20年,立法會用在沒有建設性之爭議上的時間,遠多於在立法工作上,令一些應該做的事沒有做。而議員為了增加曝光率,嘩眾取寵的言論和行為,卻愈演愈盛。

2021年3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為特區完善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港”。此後,官員和議員都是愛國愛港的,目標一致,互相配合的情况自然較多;互相制衡依然存在,但是合情合理地進行。重要的是,制衡也是為了配合,為了促進政府施政更加符合民情、更見效能。

對議員履職的3點看法

我曾擔任立法機關議員及主席20年,對立法會議員履職,提3點看法。

一是應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成為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橋樑,是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所在。立法會議員須盡力將政府政策、法律草案和條例向市民解釋,並在蒐集民意後,向政府反映;再將政府的回應,回饋選民。此外,議員還要參加各種由選民或友好團體組織的活動。

在議會內,立法會議員要審議條例草案、準備質詢、草擬議案及修正案、參加辯論等。立法會的工作繁重,要做一個盡責的議員,必須把這項工作放在首位。簡而言之,立法會工作是議員的“主職”。

二是善用質詢及無法律效力的議案辯論。利用口頭及書面質詢,將一些政府政策的有利性和必要性帶給市民;並用無法律效力的議案,通過表達意見和建議,以及政府官員的回應,協助市民進一步了解因由,及不同方案的優劣,因了解而增加認同度。其後,在自己的選區、組別和群組內,用較有趣方式傳播這些信息,並再次聽取反應,幫助政府進一步了解民意。

三是重視審議條例草案,參與法案委員會。法案委員會是逐條審議條例草案,過程中須逐個考慮各方面意見,達成大家都可接受亦可行的方案。這項工作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使條文符合訂立條例的初心,並能夠行之有效。這項既細緻又需時較長的工作,曝光率很低,卻是立法會主要職責。一條法律影響千家萬戶;香港的法治基礎,就是公平可行的法律,而立法會就是保障法治的基石之一。

香港回歸祖國已邁進了第28年,以往我們錯過了不少機遇,也浪費了一些時光,現在正是邁開大步、奮發前進的時刻。我衷心希望由愛國者組成的立法機關,群策群力,避免個人主義,配合行政機關,一起努力,使特區由治及興,恢復“東方明珠”的璀璨!

(作者係香港特別行政區首任立法會主席,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來源: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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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藝寧 校對:藍皓源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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