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在立法會大會上,我就“控煙措施”,向局方提出補充質詢。
作為《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法案委員會委員,我認同《條例》有助保障市民和旅客的健康,香港成為無煙之都與發展盛事經濟不矛盾。現時,政府的控煙方向和策略為擴大禁煙範圍(即“不禁即可”策略),並非“指定吸煙區”。就此,我詢問局方:
🔹運用條例賦權擴大禁煙範圍有何考慮因素?
對此,局長答覆如下:
🔹設立禁煙區最大目標是保障市民免受煙害
🔹考慮因素包括人群數目及影響、是否易受二手煙害等
🔹對設立“指定吸煙區”有顧慮,會傳遞錯誤信息
另外,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的規定將於4月30日正式生效。然而,對於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煙,包括電子煙 、 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早於2022年4月30年生效,生效近4年。但我留意到加熱煙和電子煙仍在網上等渠道買得到,亦有不少人士(包括遊客及市民)在香港街頭吸食電子煙。
宣傳方面,局方要讓旅客及市民清楚了解最新的法例;執法方面,海關要從源頭堵截、偵察網絡宣傳銷售到非法利用物流快遞等方面,全鏈條打擊另類吸煙產品的流通。
政府新聞公報: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2/04/P20260204005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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