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田飛龍
世界進入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逆全球化、貿易戰、科技戰、金融戰、法律戰、文化戰爭甚至直接的地緣戰爭肆虐蔓延,無論是聯合國國際法秩序還是美西方所謂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都面臨着共識破裂、規則斷裂、衝突升級、風險疊加的“失控”態勢。俄羅斯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德米特里·特列寧近期提出並闡釋了“新型世界大戰”這一概念,是對當代世界秩序失控風險與戰爭威脅的嚴厲評估和警示。
中美兩國是當今世界維護和平發展、阻斷“新型世界大戰”極端風險與人類文明重大災難的最關鍵力量。中美關係是最重要的雙邊關係,也是決定人類和平與發展前途命運的世界歷史主體。中美合則兩利,鬥則兩傷,這是中美兩國領導人與決策高層經歷複雜博弈鬥爭後看到的真相與共識。系統評估中美關係的重大風險點,總結人類戰爭史以來的主要經驗教訓,維護大國關係及大國對人類的共同責任,必須高度警惕地緣極端衝突的火山式爆發。中美之間存在巨大的全球性利益合作空間,也存在涉及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廣泛競爭,其中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的核心問題,涉及中美互信的根基與人類和平發展的關鍵。
從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的政治精神與外交智慧來看,中美兩國充分認識到堅持“一個中國”立場、負責任共同管控台海衝突風險、推動兩岸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進程是中美兩國的核心共識與共同利益所在。從國際法層面看,《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條款》等二戰勝利的國際法文件完全確定了台灣光復與“一個中國”的國際法規範基礎,這也是包括中美兩國在內的世界反法西斯陣營經歷偉大的共同犧牲與奮鬥得來的成果,應當共同維護和珍惜。從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根本不具備任何主權國家的國際法資格,只是中國主權秩序的一部分。從中國憲法與《反分裂國家法》來看,中國對台灣地區擁有毫無爭辯的主權、治權和管轄權。中國的國家統一是民族復興的必然指標,是國際社會高度認可和支持的國際秩序正義目標,負責任的美國領導人和美國政府沒有理由加以反對和阻止。
然而,長期以來“台獨”分裂勢力利用冷戰體系縫隙、台灣本土主義土壤和中美關係波動空間,在島內煽動推進“法理台獨”和“去中國化”,違背民族大義和二戰後國際秩序,對外勾結有關外部勢力遏制、阻斷中國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已日益演變為中美關係與國際和平穩定的“最大毒瘤”。
反對“台獨”是當代中美關係與人類和平發展的共同利益所繫,也是中美承擔負責任大國責任的關鍵指標:其一,中國的“大一統”信念與國家統一的全民族意志、中國式現代化積累的強大統一力量,決定了任何阻止中國國家統一的外部力量都必然要付出極端慘重的代價,美國的國家理性與現代文明屬性決定了美國在涉台問題上與中國極端對抗是不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其二,二戰後國際秩序與聯合國體系是包括中美在內的各國人民奮鬥犧牲的文明成果,是人類迄今為止最重要的和平發展秩序框架,台灣問題在這一框架中已有規範性解決方案,美國沒有理由和利益動機為了“台獨”分裂勢力的所謂“台獨”目標而徑行破壞二戰後國際秩序,付出“國際法背叛者”與“和平破壞者”的道德與政治代價;其三,美國的國家利益和全球利益正在經歷重大的結構性調整,特朗普總統最關心的是美國國家利益的最大化,而不是硬撐着“世界帝國”的霸權虛榮而極端消耗美國的軟硬實力,反對“台獨”是美國履行國際法義務、維護負責任大國形象及推動與中國開展全方位全球性事務合作的最佳切入點;其四,台海問題牽涉複雜的地緣政治博弈鬥爭與多方主體,除中美之外的第三方勢力對此虎視眈眈並存在機會主義策略行動,妄圖煽動中美對立對抗甚至陷入戰爭泥潭,對中美大國形象與實力進行極端消耗,並乘機搶奪地緣政治乃至國際政治的主導權,這是中美兩國都無法承受的共同代價與結構性風險;其五,台灣是全球半導體產業鏈、供應鏈的關鍵環節,一旦因“台獨”分裂勢力極端挑釁而陷入戰爭,不僅導致“新型世界大戰”完全爆發,更會摧毀全球關鍵產業鏈與供應鏈,可能對中美乃至全球經濟的可持續與發展韌性造成毀滅性打擊;其六,“台獨”分裂勢力本身存在嚴重的機會主義、極端主義思潮和非理性行動,不僅極端蔑視二戰後國際秩序與國際法規範,極端挑釁中國憲法權威與國家統一意志,還試圖以“棋子變棋手”的策略行動在道德和政治上“捆綁”美國為“台獨”而戰,這是極端不利於中美關係穩健發展及美國國家利益整體布局的。
總之,在中國既定的民族復興進程中,反獨促統已成為進行時,塑造祖國統一的大勢是民心所向,也是國際秩序演變的大趨勢。中美兩國在歷史上曾以共同反法西斯的偉大鬥爭開啓二戰後國際秩序新格局,並在尼克遜時代開創的“接觸政策”共識下逐步有效管控冷戰風險和台海衝突風險,在新時代以來的“接觸”轉“遏制”的政策波動與博弈中儘管存在一定的鬥爭升級趨勢,但也同時存在着管控極端風險共識下的戰略競爭與合作並存的理性意識與相向行動。中國有中國的文明傳統、政治體制和核心利益,美國有美國的價值規範、制度選擇和利益判斷,作為當代世界最重要的兩大經濟體和政治力量主體,中美兩國有着太多的“大事”和共同議題、利益需要平等深入探討與協同行動,也非常有希望以增量合作方式創造人工智能新經濟形態下的全球政治經濟新秩序。中美兩國需要高瞻遠矚放寬氣量和視野,共同站在人類和平發展的道德與政治高度,通盤、周全、負責任並建設性地探討解決由台灣問題帶來的極端衝突甚至戰爭風險,以旗幟鮮明的共同反“台獨”立場與切實行動,徹底根除危及中美關係大局並可能誘發“新型世界大戰”的“最大毒瘤”,創造中美和平合作的更優制度基礎與更大發展空間。
(作者係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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