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於下周一早上10時在西九龍法院判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估計需時60分鐘。黎智英在去年12月中,被法庭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名成立。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罪成。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黎智英惡行滔天,他創辦的《蘋果日報》從來都不是一份真正的新聞傳媒,更多只是為著達到他政治目的的喉舌,黎智英多年來這些事件中從不缺席,他更勾結外國勢力,跑到美國要求政客制裁香港,目的就是要打壓中國。周浩鼎指出,黎智英作為外國反華勢力的“第一白手套”,不斷破壞國家安全,罪行滔天。周浩鼎表示,廣大香港市民都認為,黎智英遭法庭被判有罪,根本罪有應得。
立法會議員黃國表示,黎智英是反中禍港的第一人,壹傳媒及其旗下《蘋果日報》由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香港掀起假新聞歪風。黎智英的《蘋果日報》出於政治目的,長期以虛假、片面的報道誤導市民,毒害社會,煽動仇恨,禍國害港。黃國指出,在長達156天審訊期間,美西政客經常發聲,聲援黎智英,製造噪音,抹黑香港司法,炒作輿論,可見反華卑劣操作。黃國說,國安才能港安,國安才能家安。保國家安全,就是保“一國兩制”、保香港繁榮穩定、保外來投資者的利益、保香港的民主自由、保香港全體居民的人權和福祉,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安全發展的基石與核心競爭力。
立法會議員簡慧敏表示,黎智英案再公審法庭上進行了156日,包括52天的被告本人的證詞,8月的結案提交後,被指定的法官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嚴格證據和法律評估,在作出判決之前,“法院只考慮了法律和證據”。簡慧敏強調,這個廣泛的過程體現了開放、公平和公正的原則,並體現了法治的實踐,她表示,司法機構的獨立性證明了香港的法治仍然是香港成功的基石。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表示,黎智英案經過156日公平公開審訊,法庭基於充分人證物證作出定罪,證據確鑿,情節嚴重,罪行重大。她表示堅決支持香港法院依法判刑,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行為。
立法會議員林琳表示,黎智英已被裁定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作為案中主謀,其長期勾連外部勢力、乞求外國對港實施制裁,更借旗下媒體煽風點火、煽動仇恨,肆意禍亂香港社會,相關罪證確鑿無疑,人盡皆知。她祈望下周一的判決,能將黎智英為其反中亂港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法律代價。並以法律的嚴厲懲處,嚴正告誡所有妄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穩定的勢力:香港的法治底線不容挑戰,任何禍港亂港者,終究難逃自食惡果的結局。
立法會議員李梓敬表示,他將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審判。黎智英長年利用《蘋果日報》散播仇恨、煽動社會對立,從反國教、非法“佔中”到2019年黑暴,均充當幕後推手,更勾結外國勢力要求制裁香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滔天,完全是罪有應得。他將全力支持特區司法機關捍衛香港法治,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表示,法庭在審訊期間流程公開透明,並詳細考慮了相關的大量有力證據及法律條文,不偏不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完全符合法治原則,並充分體現香港法官的專業公正,案件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法治精神,也彰顯了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和優良的法制環境。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可淩駕於法律之上,司法機關在一國兩制下,依照香港基本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一切違法行為都必然受到法律制裁。他將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任何別有用心人士意圖干預案件審理、破壞香港法治的圖謀都不可能得逞。
立法會議員吳永嘉表示,黎智英是罪有應得,任何人不能以自由為名凌駕於法律之上。法庭必須依法嚴懲黎智英,發出違法必究、危害國安者必受嚴懲的法治信息。任何企圖為黎智英減輕罪責的圖謀都是癡心妄想,不可能得逞。
立法會議員吳英鵬表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和主要策劃者。黎智英長期深度參與並主導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經特區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其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依法對其予以嚴懲乃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特區法院依法對黎智英進行定罪,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香港是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制責任之核心,理所固然。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和審判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當之舉,天經地義,不容置。他表示,黎智英罪大惡極,他將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堅信外部干預絕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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