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尔聰
今日北方小年,正值辭舊迎新、掃塵除垢之際,黎智英案終於完成判刑。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被判監20年,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這一判決不僅是香港法治的公正裁斷,更為媒體行業敲響警鐘,也提醒全社會築牢國家安全防線。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成並判刑的案件,具有標誌性法治意義。法庭經過長時間公開審理,依據充分證據認定,黎智英是整個串謀行為的幕後主腦,長期有計劃地利用媒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對社會秩序造成實質破壞,最終量刑體現了罪責刑相當的法治原則。案件審理全程嚴謹規範,充分保障被告權利,證明裁決是純粹的司法判斷,而非政治決定。
守媒體良知 築國安防線
此案最核心的警示,是媒體必須恪守良知與倫理。媒體作為社會公器,本應傳遞真相、引導正向輿論,但黎智英將壹傳媒變成亂港工具,拋棄新聞底線,散布煽動言論、勾連外部勢力,嚴重背離媒體責任。這一教訓告誡所有媒體從業者,放棄良知、危害國家安全,最終必會受到法律制裁,媒體唯有堅守真相、維護國家利益,才能立足社會。
維護國家安全,從來不是空泛的口號,而是要落實在市民生活的點點滴滴,做到防微杜漸。輿論誤導、外部干預的風險隱藏在日常信息之中,需要全社會提高警惕:學校加強國安教育,青年樹立正確觀念;媒體堅守職業底線,杜絕不實煽動;每一位市民提升辨別能力,自覺抵制危害國安的言行。人人參與、時刻防範,才能築起堅固的國安防線。
小年寓意掃舊迎新、祈願安康,黎智英案的判決,如同為香港掃除亂港亂象的頑疾,為香港由治及興掃清障礙。判決再次確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身份背景、財力影響力,觸犯國安法必承擔後果,堅定了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展望未來,香港社會必須堅定維護法治權威,牢牢守住國家安全底線,以法治固根本、以國安保穩定。願各界以本案為戒,恪守法律底線、強化國安意識,在穩定有序的環境中團結前行,讓東方之珠在法治護航與國家安全保障下,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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