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健慈:從第十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看香港憲制秩序與發展新路向-紫荊網

傅健慈:從第十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看香港憲制秩序與發展新路向

日期:2026-02-11 來源:紫荆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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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

在香港由治及興的關鍵歷史階段,紫荊雜誌社主辦的第十屆“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討會在2月10日成功舉行。本次會議旗幟鮮明地以“落實行政主導、提高治理效能、推動高質量發展”為核心主題,匯聚了本港及內地眾多頂尖的法律學者、政策專家與社會賢達。會議旨在共同回顧“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在香港的豐富實踐,深入探討基本法實施以來所取得的輝煌成就與面臨的時代課題,並聚焦于香港未來的治理提升與發展轉型。

本屆研討會以其鮮明的主題、深入的討論和務實的取向,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描繪了一幅清晰的路線圖。這幅路線圖的核心邏輯在於:“落實行政主導”是維護憲制秩序、確保管治穩定的“壓艙石”與“方向盤”;“提高治理效能”是將制度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贏得民心的“轉換器”與“推進器”;“推動高質量發展”則是實現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市民福祉的“根本目的”與“最終歸宿”。三者環環相扣,相輔相成,統一於“一國兩制”的偉大實踐之中。

另外,本屆研討會不僅是一次承前啟後的學術總結,更是在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國家進入高質量發展新階段、香港內部社會深刻重塑的複合背景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的再夯實、治理能力的再校準與發展戰略的再謀劃。此次研討會精准把握了香港當前發展階段的核心命題,其討論深度與共識廣度,清晰地標誌著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的探索與實踐,正從回歸初期的制度奠基與平穩運行期,邁入以系統強化、效能驅動、質效優先為特徵的深化優化新階段。

落實行政主導:

築牢“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憲制根基與權力核心

“行政主導”是基本法所設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核心特徵,亦是保障“一國兩制”方針得以準確實施的關鍵制度安排。本次研討會在此議題上形成了高度共識,即“落實行政主導”絕非空洞口號,而是關乎特區管治效能與長治久安的根本所在。基本法第四章以一系列條文(如第43、48、62條等)清晰構建了以行政長官為首、行政機關為主導的權力運行框架。這一設計既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授予的高度自治權,也確保了特區政權機構能夠高效運作,對香港社會整體利益負責。

近年來的實踐,尤其是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及選舉制度的完善,從法律與制度層面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這一憲制秩序。國家安全領域的決策與執行權、立法會組成及產生辦法的確定,均深刻體現了中央依據憲法和基本法享有的全面管治權與對特區高度自治權的監督保障。這些舉措非但不是對“一國兩制”的背離,反而是正本清源,通過排除外部干擾和內部極端政治化操作的衝擊,使行政主導體制得以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真正發揮其設計初衷。

研討會上,學者們進一步指出,未來“落實行政主導”的重點在於制度化與效能化。這包括:進一步理順並規範行政與立法機關之間的制衡與配合關係,建立更穩定、更具建設性的常態化溝通協商機制,減少不必要的政治內耗;優化行政會議的角色,強化其在重大決策前的統籌協調與政策論證功能;同時,需強化主要官員問責團隊的執行力與協同力,確保政府施政意志能夠從上至下貫通,政策目標得以有效實現。唯有真正夯實行政主導的權責體系,香港的管治機器才能強健有力,從容應對各種風險挑戰。

提高治理效能:

構建現代化、精細化、回應型的良政善治體系

在鞏固憲制根基之上,“提高治理效能”成為研討會關注的實踐焦點。治理效能是衡量一個政府是否成熟、是否現代化的關鍵尺規,它超越了簡單的權力行使,深入到政策品質、執行效率、公共服務水準、社會動員能力及公眾滿意度等多個維度。與會專家普遍認為,提升特區治理效能是一項涉及理念、工具、流程與人才的系統性工程。

在治理理念與工具上,特區極需引入並深化現代公共管理思維。這包括大力推動“數位政府”建設,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優化政務流程、提升公共服務便捷度與個性化水準,實現從“群眾跑腿”到“資料跑路”的轉變。同時,應全面建立以結果為目標的績效管理制度,對公共財政支出、重大項目進展、政策實施效果進行科學評估與動態監控,使政府運作更透明、更可問責。

在治理流程與社會參與方面,必須構建更加開放、包容、高效的決策與執行閉環。這意味著在政策制定前期,需制度化地拓寬諮詢管道,不僅聽取業界精英與專業團體意見,更應通過創新方式深入社區,了解基層民眾的真實訴求與政策痛點。政策形成過程應增強透明度和解釋工作,尋求最大社會共識,減少後期推行阻力。政策執行後,則需建立有效的回饋與評估機制,形成“問題識別—科學決策—公眾參與—高效執行—效果評估—持續優化”的完整治理鏈條,從而不斷提升政府公信力與社會凝聚力。

公務員隊伍的能力建設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基石。面對國家“十五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機遇,公務員隊伍不僅需要精通本地事務,更需加強對國家發展戰略、宏觀政策方向的理解與把握,提升跨區域協作與政策對接的能力。系統的培訓、激勵與考核機制革新,對於打造一支更具國家觀念、國際視野、專業精神和服務熱忱的公務員團隊至關重要。

推動高質量發展:

開創香港由治及興的繁榮新篇

“推動高質量發展”是本次研討會面向未來的核心戰略指引,它回答了香港在實現由亂到治重大轉折後,邁進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向何處興”的根本問題。高質量發展,意味著發展模式要從過去某種程度上依賴傳統要素和外部條件的路徑,轉向更加依靠創新驅動、內涵增長、綠色可持續及成果共用的新路。

其一,鞏固與提升核心競爭力。香港的傳統優勢產業如金融、貿易、專業服務,需向更高增值、更創新化的方向升級。研討會強調,必須進一步發揮香港普通法制度和國際化的獨特優勢,持續優化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特別是在爭議解決法律服務、知識產權貿易與保護、綠色金融、金融科技等領域,香港有能力也有條件打造成為區域乃至全球的領導樞紐。基本法賦予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是維護這一核心競爭力最堅實的法律保障。

其二,主動創造新的增長動能。中央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為香港高質量發展注入了全新動力。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的推進,不僅是空間意義上的拓展,更是產業發展模式的深刻變革。香港需要破除制約創科發展的制度性與社會性障礙,在科研資金跨境流動、資料安全有序流通、人才引進與配套、產業鏈上下游銜接等方面,勇於進行制度創新,與深圳及大灣區其他城市形成“強強聯合、優勢互補”的創新發展生態圈。

其三,確保發展成果惠及社會民生。高質量發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人民的福祉。住房問題、貧富差距、青年向上流動、安老扶幼等深層次社會矛盾,必須在發展的過程中予以系統性紓解。研討會指出,高質量發展帶來的經濟增量與財政資源,應更多投向民生短板領域,通過建設更多公營房屋、提升醫療服務容量與品質、推動教育體系改革、構建更完善的社會保障安全網等方式,讓全體市民切實分享發展紅利,增強社會的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從而凝聚起支持發展、維護穩定的最廣泛社會力量。

理論深化與路徑協同:

為香港新階段發展提供堅實學理支撐

本次研討會不僅著眼於實踐對策,也高度重視理論的引領與支撐作用。眾多學者從憲法學、法理學、公共行政學、經濟學等多學科視角,對“行政主導、治理效能、高質量發展”這一主題鏈進行了深入的法理辨析與理論建構。例如,深入探討了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行政主導原則與國家整體權力結構的關係、特區高度自治權行使的邊界與責任;分析了提升治理效能所涉及的法治政府、責任政府理論在特區語境下的具體應用;論證了高質量發展目標與基本法中關於保護私有財產權、促進經濟繁榮、改善民生等條款的內在統一性。

這些理論探討至關重要,它們有助於構建一套既深深植根於中國憲法與基本法精神、又充分吸收人類文明優秀成果、更緊密結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法學與治理話語體系。這套話語體系能夠更清晰、更有力地解釋“一國兩制”香港實踐的新發展,回應社會各界尤其是專業群體的理論關切,批駁各種片面或錯誤的論調,從而不斷增強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的制度自信、道路自信,為各項改革措施的推進營造理性、建設性的社會氛圍和學術環境。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香港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律與學術共同體,肩負著重要的時代使命。我們不僅是特區憲制秩序的堅定維護者與專業闡釋者,更應是治理革新與發輾轉型的積極建言者與推動者。只有繼續堅定不移地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在中央的堅強支持下,持續鞏固行政主導,全力提升治理效能,凝心聚力推動高質量發展,香港才能真正克服一切挑戰,鞏固並提升其獨特地位和競爭優勢,與國家共同成長,攜手譜寫“行政主導固根基、治理增效促發展、優質繁榮新篇章”的壯麗畫卷。這不僅是本次研討會凝聚的共識,更是歷史賦予當下香港的光榮責任與必然選擇。

(作者係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法治・教育科技促進會會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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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孫藝寧 校對:藍皓源 監製:張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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