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7月10日)公布,財政司司長獲行政長官轉授權力,委任廖康元、黃煒邦及楊勇為財務匯報檢討委員團(委員團)成員,並再度委任李俊豪為委員團召集人。
上述任命的任期為三年,由2026年7月16日起生效,至2029年7月15日屆滿。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表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是會計專業的獨立監管機構,在維護財務匯報的誠信及促進健全企業管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在其法定職責中,會財局獲授權就上市實體的財務報告是否違反法律、會計或監管規定展開查訊。”
發言人指出:“委員團是按《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條例》成立的法定組織,對會計及財務匯報局履行其關於查訊的法定職能十分重要。各成員擁有豐富經驗和專業知識,將為委員團的工作帶來裨益。”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藉此機會,衷心感謝即將卸任的成員在過去數年對委員團工作所付出的寶貴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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