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立法會議員與申訴專員舉行的會議,聽取申訴專員就申訴專員公署的工作及議員提出的討論事項作簡報。
🟣對公署年報的關注🟣
公署透過主動調查行動提出大量建議,相關部門平均要11個月左右落實,筆者希望再縮短
🟣我亦提出討論事項🟣
檢視《申訴專員條例》附表1所涵蓋的機構
🔹關注1🔹
-現任專員自2024年上任以來有否檢視?
-附表1所指明機構並未限定政府部門,可見旅監局及藝發局在列,而旅發局、貿發局等不在列,有何理據?
🔸專員🔸
-恆常檢討調查範圍內的106個機構
-與民生經濟有關的機構優先處理
🔹關注2🔹
公署指港鐵前身「地下鐵路公司」私有化後被剔除可調查範圍,但負責監察港鐵的「三局一署」在公署調查範圍內。港鐵不時在繁忙時段出現故障,會否主動調查?
🔸專員🔸
公署如要調查附表1以外的機構,可透過調查其監管部門達成,專員舉例對醫務委員會的調查可透過對衛生署的調查間接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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