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紫荊評論員
2026年1月20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採購冒牌飲用水”事件調查結果,撤回前物流署署長陳嘉信的銀紫荊星章,3名涉事人員受到紀律處分,同時推出政府採購機制優化新政。
公共事件的處置水平,直接考驗治理體系的成熟度。在冒牌飲用水採購事件中,特區政府的問責處理呈現出鮮明的精準性與公正性:調查未發現陳嘉信存在直接疏忽,但認定其作為部門首長,對下屬能力培養與監管存在不足,需承擔領導責任,因此作出撤回銀紫荊星章的決定;3名直接涉事人員因警覺性不足、判斷力欠缺被追責,區分不同情節給予停发增薪點、紀律研訊、書面告誡等處分。
如果說精準問責是“治標”,那麼制度革新才是“治本”。該起事件暴露的深層次問題,指向制度設計的漏洞與執行的薄弱環節,而特區政府的應對,始終圍繞“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展開系統性改革。
在政府採購領域,針對冒牌飲用水事件暴露的審查不嚴、供應商資質管控不足等問題,特區政府推出一系列硬核措施:對價值超1500萬港元的貨品合約引入財政審批安排,強化資金使用的全流程監管;以先行先試模式引入人工智能工具,提升採購信息審查效率,用技術手段破解人工審查的侷限;更新招標及合約標準條款,賦予政府基於公眾利益即時終止合約的權力,增強制度的靈活性與約束力;同時限制飲用水供應商資質,僅允許製造商及直接供應商投標,從源頭杜絕“層層轉包、以次充好”的風險。這些措施並非孤立的補丁,而是形成了“事前審批、事中監管、事後追責”的全鏈條治理閉環,彰顯了特區政府以制度剛性防範風險的治理智慧。
“採購冒牌飲用水”,對特區政府來說,是一次嚴重的負面事件,但特區政府沒有輕易放過這起負面事件,而是在處置問責並堵塞漏洞的同時,舉一反三,推動制度革新,讓負面事件真正成為治理能力的制度進階,帶給我們很多啟示和思考。
這一治理邏輯,與大埔宏福苑火災的處置形成呼應。火災造成多人遇難的慘痛後果後,特區政府迅速成立工作組展開調查,拘捕涉嫌誤殺及貪污舞弊人員,指令所有維修樓宇棚網實時下架,成立由陸啟康法官擔任主席的獨立委員會,負責審視事故原因、追究責任並提出制度革新建設建議。
從2019年“修例風波”後的秩序重建,到近年來公共安全事件的應對,香港的治理體系在一次次考驗中不斷完善。飲用水採購事件與大埔火災事件,雖然性質不同、影響各異,但都成為特區政府推進制度革新的重要契機,而這背後,是“以人民為中心”的治理理念與“問題導向”的治理方法。未來,唯有讓制度革新跑贏風險演變,方能真正築牢長治久安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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