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試點收購300萬元以內二手房 支持居民“賣舊買新”-紫荊網

廣州試點收購300萬元以內二手房 支持居民“賣舊買新”

日期:2026-05-27 來源:文匯網 瀏覽量: 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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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廣州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稱“穗八條”),其中提到“鼓勵國有企業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支持居民“賣舊買新”。在5月26日舉行的廣州市政府新聞辦發布會上,廣州正式公布配套政策細節,宣布啟動支持居民“賣舊買新”試點工作,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願參與”的原則,以市場化方式收購二手住宅,收購資金來自於國有企業。

廣州此次“賣舊買新”試點工作有明確的收購標準、房屋置換流程和資金流動流程。廣州安居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錢喆介紹,本次試點收購對象為總價在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內,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位於廣州環城高速以內的二手住宅(基本上位於中心城區),樓齡不限。參與試點工作的房產要求權屬要清晰、無抵押查封、無安全隱患。

在置換流程上,居民可通過線上或線下現場提交申請資料,安居集團負責審核、評估、交易等全流程服務。收購價格方面,以市場成交價為參考,採用“兩次評估+協商確認”機制,通過第三方專業機構初次詢價評估及覆核評估,與居民協商確定收購價格,確保公正合理。居民須在二手住宅交易後180個自然日內購買位於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商品住宅。

試點工作的房屋買賣資金有明確的保障工作,舊房收購款全額由銀行專用賬戶託管,定向用於購買新房,確保“賣舊買新”全流程“專款專用”,路徑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賣舊買新”還將享受政府專項補貼。根據剛剛公布的相關政策細則,居民個人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的貸款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的,按發放貸款總額的1%給予補貼;貸款總額達到或超過300萬元,按每套新建商品住宅3萬元的最高限額給予補貼。1套新建商品住宅只給予1次補貼。政策最大創新點之一在於,既支持“先賣後買”,也支持“先買後賣”。

據介紹,“賣舊買新”不僅是民生實事,更是激活市場的交易模式創新。收購後的舊房將優先用於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用途,重點服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需求,以及城市自主更新項目的居民騰遷。

來源:文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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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雨桐 校對:鄭舒尹 監製:連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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