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記者 劉雨桐、孫藝寧)6月25日香港報道:今年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五周年,《香港國安法》與去年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兼容互補,共同構築起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長城。值此之際,《紫荊》雜誌記者就“國家安全”這一主題,專訪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探討國家安全層面的法治與人權保障,未來國家安全面臨的風險挑戰及工作重點。

張國鈞表示,《香港国安法》開宗明義,在條文上清楚地做出了有关人权及法制的雙重保障。除了條文以外,據公開資料顯示過去五年處理涉及國安案件,無論是執法機關調查還是法院審訊,均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和第五條規定在過程中充分保障了個人權利。
《香港國安法》實施令到香港整體社會環境穩定安全,並不代表一勞永。外部敵對勢力在危害國家安全方面,手段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就像”電腦病毒“無孔不入。因此,我們維護國家安全也要像”電腦防毒軟件“一樣不斷更新,與時俱進才能百毒不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