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田飛龍
2025年是民族復興大年,世界歷史“東升西降”大年。這是抗戰勝利80周年與台灣光復80周年的重大紀念年份。法西斯主義是人類大敵,也是中華民族大敵。在共同抗擊法西斯的偉大鬥爭中,中華民族更加緊密地凝聚為一個認同度更高的民族實體、政治實體和文明實體,台灣光復屬於中華民族團結凝聚的重要歷史篇章。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是世界反法西斯統一戰線的重要組成部分,台灣民眾是中華民族整體抗戰的重要生力軍。
我們今日在“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勾結破壞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同屬中華民族之血肉聯繫與共識基礎的挑戰下,更需要從中國與世界互動的大歷史及中華民族現代成熟的政治高度充分挖掘台灣光復與中國抗戰之民族共同體構建與人類和平發展的重大意義,為推進祖國完全統一進程凝聚思想共識和共同體力量。
一、台灣光復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及其國際法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
在共同反對日本法西斯的偉大鬥爭中,中華民族的凝聚力與團結力空前高漲,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成為中華民族從自在到自覺的重要組織形式和歷史過程。從內地政治狀況來看,共同的法西斯敵人和民族敵人為國共兩黨的聯合抗戰與政治團結提供了歷史性契機和條件,促成了第二次國共合作。1938年的抗日戰爭逐步進入相持階段,無論是毛澤東的“論持久戰”,還是國民黨政府的“抗戰建國論”,都有着以中華民族利益為根本的民族共同體意識和責任倫理。抗日戰爭之勝利,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而其中的關鍵成果之一就是台灣光復與中國國家復歸統一。
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奠定了當代國際法秩序的基本原則和制度框架,為人類進入和平發展新週期起到了關鍵的推動作用:
其一,在反思和部分繼承國際聯盟體制的基礎上構建了聯合國體系,制定了《聯合國憲章》,確立了聯合國的三大宗旨,即和平、發展與人權;
其二,構建了以聯合國安理會與大國協調為制度框架和程序機制的國際和平新秩序,為康德的“永久和平”理想進行進一步的國際法探索;
其三,構建了國際人權法體系,以《世界人權宣言》為憲章性文件,一定程度上整合了西方的自由人權觀、社會主義的社會人權觀以及東方國家的群體人權觀,特別是張彭春先生作為人權委員會副主席力主將“良心”寫入其中以制衡西方啓蒙主義的“理性”,其文化來源正是中國儒家的“仁”;
其四,以聯合國體制為基礎構建了多邊主義的世界貿易體制和爭端解決機制,即WTO框架,有效推進了全球化和自由貿易的制度性進展;
其五,確認和發展了現代國際法體系中的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共處、互惠互利等基本原則和國際關係準則,為反霸權和追求更為公正的國際新秩序提供了規範性的價值基礎和制度方向;
其六,聯合國系統及其推動下的國際爭端解決、人權合作、發展援助、人道主義援助與文化交流互鑑項目和實踐,為人類命運共同體構建做出了重要的準備、鋪墊、探索和引導,是人類文明新形態的建構性力量。
台灣之光復,與中國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實質性貢獻有關,與中國參與的有關戰後世界秩序安排有關,在《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等國際法文件中均有關於台灣地位及歸屬的明確條文,而中國就是根據相應安排對台灣地區進行光復和治理的。兩岸完全統一,是在世界反法西斯的重大歷史意義和戰後國際法秩序鞏固的規範意義上體現中國對自身與世界偉大鬥爭和文明進步成果的正確認知和實踐捍衛。
二、 兩岸認同危機與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國家統一意義
台灣問題是大陸內戰遺留問題,也是二戰後的國際法鬥爭問題。台灣問題之產生,與中國內戰鬥爭及外部勢力干涉密不可分。今天,兩岸關係面臨嚴峻風險和挑戰,民進黨“台獨”分裂勢力和外部干預勢力相互勾結,封殺“九二共識”,頑固推進“去中國化”與“法理‘台獨’”進程,尋求台灣的主權化與國際化,並在中美新冷戰與全面關稅戰、貿易戰條件下試圖推動兩岸的“大脫鉤”,為“台獨”做全面準備和支撐。這些現實挑戰既直接威脅到中國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威脅到祖國完全統一的大勢與前途,也是對二戰國際法成果的嚴重侵蝕與背叛。
正是在上述背景和挑戰下,中國共產黨從民族復興和國家統一大局出發,提出了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並在二十大報告中確認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解決兩岸統一問題的最佳方式,對兩岸中國人和中華民族最有利。這裏關於兩岸關係發展與國家統一的思考,日益凸顯了“中華民族”的基礎和意象。從“九二共識”的完整意涵及兩岸互動的默認歷史文化共識來看,“中華民族”是內在於兩岸中國人的政治認知和認同框架內的,甚至可以說中華民族認同作為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認同,要比對政治中國的現實性認同更為深刻和牢固。對國民黨乃至於更多台灣民衆而言,政治的“一中”或許可以“各表”,但中華民族認同只能“同表”。與具體政權及其認同相比,中華民族認同更具歷史、文明和法理根基,更加牢不可破。但在既往的“九二共識”解釋、運用與兩岸各層次互動中,“中華民族”是默認的而不是凸顯的,是偏於歷史文化的而缺乏對政治認同的關聯和強化。2024年的二次習馬會提出的“兩岸同屬中華民族”以及鑄牢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大命題,無疑深化拓展了“九二共識”中“一個中國”的歷史與法理內涵,以“中華民族”關聯和強化兩岸屬於“一個中國”的認同根基和深度,必然開啓兩岸和平統一與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新空間與新篇章。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次習馬會上明確指出:“必須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關鍵是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核心是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基本事實有共同的認知。”這裏的“一個國家”從國際法和憲法來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裏的“一個民族”就是中華民族。這就將“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清晰推進到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根本層次。這是我國新時代民族理論和國家統一理論的最新進展,也是“一國兩制”法理內涵的進一步豐富發展。而在大陸2024年新推出的鑄牢領域“金教材”《中華民族共同體概論》中,是這樣定義中華民族及其範圍的:“中華民族是中華大地各類人群浸潤數千年中華文明,經歷長期交往交流交融,在共同締造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進程中形成的、具有中華文化認同的民族實體;在今天主要包括中國大陸同胞、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僑胞等。”這就積極呼應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科學論斷及其民族共同體建設與國家統一的重大意義。“台灣同胞”是具有中華民族共同體認同的中華民族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兩岸和平統一的強大歷史依據、法理基礎和民心認同。
從法理層面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五個共同”的兩岸關係法理觀,即兩岸同胞有“共同的血脈、共同的文化、共同的歷史,更重要的是我們對民族有共同的責任、對未來有共同的期盼”。兩岸民族共同體意識由此拓展為:同種、同文、同史、同責、同願。
“兩岸同屬中華民族”是對兩岸關係之中華民族共同體屬性的清晰表述,需要在共同性上進行具體闡釋。以往兩岸共同體性的表述中,常見的是“同文同種”、“炎黃子孫”、“兩岸一家親”等。這些表述當然是有根據的,也是耳熟能詳的,但在中華民族共同體之法理意義上還不夠規範和完整。習近平總書記此次提出的“五個共同”完整闡釋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對兩岸關係的法理適用性,整合提升了既往論述包含的法理要素,可以作為新時代鞏固深化“九二共識”之核心意涵“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和依據,並進一步奠定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共同性基礎。
從實踐層面看,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四個堅定”的兩岸融合式統一觀,即:第一,堅定守護中華民族共同家園;第二,堅定共創中華民族綿長福祉;第三,堅定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第四,堅定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這就提出了鑄牢兩岸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具體實踐路徑和政策方法,有利於從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高度調整優化反“台獨”、反干預、促融合、促統一的全面工作,開創兩岸和平發展新格局與新秩序,牢牢掌握兩岸關係的主導權與主動權。
三、以反法西斯精神和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推進兩岸完全統一進程
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任務,更是世界反法西斯國際法成果的規範要求。無論是“台獨”分裂勢力主張的“去中國化”,還是外部干預勢力推動的新冷戰與台灣國際化,都是對世界反法西斯國際法成果的背叛,也是對中國主權與領土完整的侵犯,是中華民族之公敵,也是中國憲法之公敵,更是人類和平發展之公敵。今日之中國,不僅成為聯合國體制與人類和平發展的最重要維護者和引領者,更成為反霸權、反美國“經濟法西斯”與長臂管轄、推進全球南方正義鬥爭的先鋒,是中華民族利益的最佳建設者,也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最佳推動者。在賴清德之“兩岸互不隸屬論”、“大陸敵對勢力論”和“賴清德17條”的激進“台獨”挑釁下,在美西方“以台制華”與特朗普美國全面關稅戰、貿易戰的威脅下,我們更需要追溯、確認和發揚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的國際法精神與成果,精準提煉台灣光復的國際法、憲法與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之重大歷史和制度意義,在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指導下,堅決開展反“台獨”、反干涉、促統一的鬥爭與建設,牢牢掌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積極塑造祖國完全統一大勢,以台灣回歸與兩岸融合發展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交出圓滿答卷。
當下,“台獨”黨綱、去中國化、“兩岸互不隸屬”與所謂“團結國家十講”是“台獨”分裂勢力製造和實施的分裂國家和分裂中華民族的反動思潮和政治行動,是對兩岸同屬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之基本事實與法理的顛覆性威脅,必須堅決反對、反制和鬥爭。二次習馬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岸同屬中華民族”論及“五個共同”、“四個堅定”的框架性論述,是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兩岸關係領域的明確適用和政策引導,是“一國兩制”理論的豐富發展,也是國家統一與中華民族現代文明發展的理論與實踐新課題。
以“民族一中”強化“政治一中”以穩固“九二共識”的歷史與法理根基,以主場統一與主動治理促進兩岸實質性融合發展,以融合發展凝聚兩岸民心,以民心與民族團結作為兩岸完全統一的最重要政治基礎,這是中國人民再次實現“神聖”的國家統一與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歷史性進展的深厚文化根基與豐沛政治智慧。祖國完全統一的時、勢、正義與秩序的主導權都在我們這邊,鑄牢兩岸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新課題與新實踐蓄勢待發,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與中華民族現代文明進程堅定而有序地展開了。
(作者係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