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國家網信辦指導地方網信辦依據有關規定,對多家平台採取了約談、警告、從嚴處理責任人等處置處罰措施。雖情況各異,但不難看出一個共性問題,就是熱搜榜的失焦跑偏。
如果說網絡空間是意見廣場,那麼熱搜榜則像是廣場中醒目的風向標。許多用戶都以此作為瀏覽信息的索引,並在潛意識中認為熱搜榜展示的,就是值得關注的。可縱觀某些平台的熱搜榜,常年充斥着明星網紅的瑣事八卦,未經覈實的惡性案件,乃至涉及網絡暴力、未成年人隱私的蕪雜信息。各路營銷號、自媒體又攀附於此,每每將一些沒頭沒尾的話題炒至霸屏。熱搜榜的變味兒,着實令人唏噓。
數字時代,網絡平台是重要信息出口,頭部平台更體現出愈發明顯的媒體屬性。但上述事實證明,很多平臺獲得了巨大市場份額,卻忘記了“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一味推崇流量至上的商業邏輯。一旦受到質疑,平台便搬出算法說事。無論各種排行,還是定製推送,處處言必算法,卻又說不清道不明。但將信息的把關與篩選很大程度上交由算法與流量,結果必然是一地雞毛。機構團隊策劃炒作,博主大V推波助瀾,網友被“推”着貢獻關注度、參與度,平台再繼續借數字鞏固自己的“江湖地位”。循環往復,亂象頻仍,熱搜榜的變味兒不過是表現之一罷了。
對幾大平台集中整治處罰,也是對整個行業的糾偏。《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互聯網平台在信息內容管理方面具有“主體責任”,應“加強本平台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就熱搜榜而言,多年來,提升榜單透明度、打擊操縱榜單行為等,一直是相關部門的治理重點。不久前,更有專項行動直指挑動群體極端對立情緒、宣揚恐慌焦慮情緒、挑起網絡暴力戾氣等不良現象。這些舉措都傳遞着鮮明信號——平台的擴張必須受到法律與倫理的雙重約束。不管有沒有被“點”到,所有平台都應當意識到,自身不僅是商業主體,更是具有公共屬性的數字基礎設施,不能打着“技術中立”的幌子,幹着大攪渾水的事。
平台靠公衆的關注獲得生存發展,那些譁衆取寵、低俗惡俗、造謠傳謠的內容,必然會給自身的內容生態、品牌形象帶來反噬。平台大則大矣,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這話應銘記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