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灣公園因為兩次“拒絕網友建議”,意外收穫全網點贊。
事情要從網友的兩條建議說起。有網友在“問政深圳”平台發帖稱,夜間在深圳灣公園散步,部分道路照明較暗,能否增設路燈,讓公園更亮堂些?另有網友建議,能否放開投餵海鷗,增加遊園趣味?
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的回覆,讓人有些意外——兩條建議都被果斷拒絕。
拒絕的理由很“硬核”。不加裝路燈,是因為過多高亮度燈具會破壞深圳灣區域的自然生態平衡,尤其會干擾候鳥越冬棲息和遷飛節律;不放開投餵,是因為人類食物不符合鳥類營養需求,會破壞其自然遷徙規律,甚至帶來疾病傳播風險。
看似“不近人情”的決定,卻贏得網友一邊倒的支持:“把黑夜留給自然,是深圳的詩意”“讓鳥兒也能休息的城市,更有溫度”。
記者了解到,深圳灣公園地處全球九大候鳥遷飛路線之一的“東亞—澳大利西亞”中點,是國際重要候鳥驛站。每年11月至次年3月,超過10萬只候鳥來此越冬停歇。以瀕危鳥類黑臉琵鷺為例,2024年全球同步普查顯示,其總數恢復到6988只,而深圳灣就監測到375只。
對候鳥而言,燈光就是“生態殺手”。強烈的光線會干擾鳥類晝夜節律,增加能量消耗,甚至導致它們撞上玻璃幕牆。深圳市公園管理中心坦言,若增設高亮度燈具,這片濕地生態將面臨威脅。
不過,燈光也沒有因此“一關了之”。公園在主要出入口、交通節點和部分核心步道保留了基礎照明設施,確保市民夜間活動安全。這種“該亮的地方亮,該暗的地方暗”的精細化管理,正是城市治理的成熟體現。
深圳灣公園的舉措,並非孤例。自經濟特區成立以來,深圳在打造“鳥類友好城市”方面,已逐步形成一套組合拳。

——2023年,深圳實施《深圳市夜間光環境區域限值》,將紅樹林周邊划為光環境管控一類區,嚴格限定夜間照明照度。濱海大道沿線步道燈採取定時熄燈、調光降亮措施,將高亮度藍白光更換為低擾暖黃光,盡量做到“不射夜空、不擾林鳥”。
——針對濱海大道路燈過亮驚擾候鳥的問題,深圳市政協委員通過“身邊事好商量”平台聯動多部門,僅用兩個多月便完成路燈“生態轉型”改造。
——在城市規劃方面,濱海大道主動北移260米,避開紅樹林核心區;紅樹林核心區域500米範圍內,建築高度被要求低於50米。
——騰訊總部大樓給玻璃幕牆貼上波點貼紙,讓鳥兒“看見”玻璃。福田紅樹林生態公園則推出“鳥巢路燈”,採用590納米波長的琥珀色燈光,燈桿上設置巢箱,為大山雀提供“安居房”。
——2024年1月,全國首座兼顧人行步道和獨立生態廊道的“鯤鵬徑一號橋”通車,橋上90%的面積屬於野生動植物,人行步道僅佔10%。橋建成僅23天,紅外攝像頭就首次記錄到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野生豹貓悠然過橋。
——深圳西涌於2023年3月獲得國際暗夜社區認證,這是國內首個國際暗夜社區,通過制定《暗夜社區光環境規範》,對區域內照明進行科學改造。改造後的西涌,螢火蟲種群數量顯著增多。
深圳的生態保護,已經上升為法治自覺。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公園條例》明確,公園建設應當堅持節能降碳導向,推廣應用綠色照明,對公園內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可以實行訪客預約和限額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法捕捉、驚擾和擅自投餵野生動物。
2025年7月,深圳又率先推出全國首個《生物多樣性友好公園建設與管養指引》,從規劃建設到日常管養全鏈條提出技術指引。
“與自然和諧相處,是城市溫度的體現。”一位網友留言道。從拒絕投餵的規定,到新路燈的設計,深圳正在用行動證明,一座富有現代文明的城市,其光芒不僅在於燈火璀璨的摩天樓宇,也在於在必要的時刻“收斂光芒”,將靜謐的黑暗還給自然,留給那些依靠星辰導航、在夜色中休憩的遠方來客。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廣州分院院長、華南植物園研究員任海說,生物有著二十四小時與四季的生物節律。長時間的光照會擾亂這一節奏,使植物的生理受到影響,陷入“亞健康”,進而減弱其固碳放氧、淨化空氣等服務功能。這同時也會影響依賴植物生存的鳥類、昆蟲的生存環境,破壞生態鏈。深圳灣是全球候鳥遷徙的重要通道節點,光照也會影響候鳥遷徙,是導致迷航的重要干擾源。
“深圳灣公園‘為鳥熄燈’,留住城市裡難得的‘暗’,讓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真正成為城市治理的底色。”任海說。
從“攤大餅”到“疊空間”,從“工業上樓”到“為鳥熄燈”,深圳正在探索的,是一條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協同並進的新路。這條路,不僅讓機器轟鳴,也讓鳥兒安睡;不僅讓高樓林立,也讓萬物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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