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二十八日早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與常任秘書長林雪麗等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聽取議員對兩個議程,分別是部門首長責任制及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以及推廣公務員義工服務及說好公務員的意見。
會上,發言的10多名議員普遍支持設立部門首長責任制及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的理念。就議員的各項關注及不同理解,楊何蓓茵逐一作出闡釋。
第一,如啟動第二級調查機制,會否有具體標準甚麼是嚴重問題、廣泛或重複性的系統問題等。楊何蓓茵回應時強調,現階段難以深入就此有一個定義,因為在政府部門裡可以發生不同情況,系統性的問題亦可以很多樣化,因此,若要逐一或詳細列明,可能會出現掛萬漏一的情況。政府相信,司局長熟悉政府內部的情況,對於市民的期望、觀感、問題本質等,均有很敏銳的觸覺,相信他們可以作出一個正確的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有關調查機制。
第二,有議員關注推行部門首長責任制後,會否令部門首長及公務員不願意作出新嘗試,不再推動創新。楊何蓓茵重申,政府一向鼓勵創新和作出新嘗試,最重要是在過程中做好風險管理,做好人手配置等,以達致可控的風險。事實上,在政府內很多創新的政策或舉措不會是一個部門或是部門內一個工作單位所決定,而是從整個政府的角度去作考慮和審視。若然同事在創新的過程中已經過推敲和全面審視,做好了風險管理,仍有些預計不到的事情發生,她相信大眾對此自有判斷,而司局長也會作出判斷,究竟這是否行政上有失責,或是已盡責任仍出現的結果。
第三,有議員關注如何提升部門領導級公務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楊何蓓茵指出,晉升至部門首長的同事均是有上進心,而且有很強意願做好本身工作及部門內的事務。然而,在做好部門管理的工作上,有時涉及不同手法、技巧及建構制度,以及需要參考在香港或香港以外曾發生的事例,凡此種種,公務員事務局希望通過培訓可以做到,並激發部門領導級公務員在部門管理上有新思維和新想法。另一方面,公務員事務局在去年十月已向各部門首長作出提示,在哪些方面可以做好部門管理,例如在財務管理,人事管理,透過設立機制時刻了解前線工作情況和回饋,以及外界持份者對部門工作的關注和意見等。
在過去一段時間,公務員事務局亦致力建立獎賞分明的制度,以正面推動各部門和同事精益求精,不斷求進,例子包括增設行政長官表揚榜,這項最高榮譽旨在公開表揚優秀而且具示範作用的公務員團隊或人員。此外,公務員事務局於今年亦會舉辦公務員優質服務獎勵計劃,邀請立法會議員、工會代表等作為評審,表揚努力提供卓越服務的部門和團隊。
會後,楊何蓓茵會見傳媒再就部門首長責任制及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作出解說。對於有傳媒問及常任秘書長是否納入調查對象,楊何蓓茵重申,從來無為調查設任何界限,倘啟動調查是基於問題本身,問題觸及的人、制度和事件都會調查,否則有關調查就會失去效用。事實上,這與楊何蓓茵在約兩星期前出席電台時的解說,即在調查的過程中,任何人士牽涉在內,都會作出調查的說法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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