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日,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在其涉嫌妨礙逮捕案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7年。另據韓聯社報道,尹錫悅律師團隊表示將提起上訴。
尹錫悅涉嫌妨礙逮捕等罪行一案二審29日下午在首爾高等法院舉行。法院在維持一審對部分指控認定有罪的同時,將一審中判決無罪的部分指控改判為有罪,裁定尹錫悅妨礙執行逮捕令、濫用職權侵犯國務委員審議權等主要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
法院指出,被告2025年1月動員總統警衛處人員阻撓公調處執行逮捕令,涉嫌妨礙特別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及教唆窩藏罪犯。同時,為應對內亂調查,尹錫悅指示總統警衛次長金成勳刪除前反間諜司令官呂寅兄等人的加密通信記錄,涉嫌教唆違反《總統警衛法》。上述指控與一審一致,均被認定有罪。
此外,法院指出,在宣布緊急戒嚴過程中,尹錫悅為製造“已召開國務會議”的形式,僅召集部分國務委員,涉嫌侵害9名未到場國務委員的戒嚴審議權。對此項指控,二審不同於一審,認定全部有罪。
2025年12月26日,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曾以涉嫌妨礙逮捕等罪名提請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今年1月16日,一審判處尹錫悅有期徒刑5年,特檢組隨後就一審判決結果提出抗訴。4月6日,特檢組宣布提請二審法庭判處尹錫悅10年有期徒刑。
尹錫悅目前身陷8起刑事訴訟,本案是其涉嫌內亂相關案件的其中之一。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月19日以內亂頭目罪罪名,判處尹錫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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